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佳之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佳之味”)以增资的形式来实施募投项目“年产十二万吨植脂末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现拟调整为将募集资金向南通佳之味以提供借款的方式来实施项目投资。
● 本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投资项目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11.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011.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36.9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74.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4月26日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44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及时性,公司拟将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原方案为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佳之味以增资的形式来实施募投项目“年产十二万吨植脂末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现拟调整为将募集资金向南通佳之味以提供借款的方式来实施项目投资。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6,521.61万元募集资金在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求下一次性或分期将向南通佳之味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借款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完成之日止,本借款不计算利息,仅限用于本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开立南通佳之味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并择机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具体事宜。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收益等实质性因素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收益等实质性因素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原计划将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佳之味进行增资,现拟调整为将募集资金向南通佳之味提供借款的方式来实施项目投资,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该事项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调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收益等实质性因素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5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禾食品”)于2021年7月 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712.21万元,同意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40.4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11.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011.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36.9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74.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4月26日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44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鉴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实施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专字[2021]01235号《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5,712.21万元。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440.43万元,公司拟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40.43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7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5,712.2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1]01235号《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佳禾食品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佳禾食品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 7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6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7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柳新荣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5、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7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7月7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周月军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原计划将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佳之味进行增资,现拟调整为将募集资金向南通佳之味提供借款的方式来实施项目投资,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该事项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调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8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2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5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3日
至2021年7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7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电子邮件以2021年7月16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1年7月16日9:00-15: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518号)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郜忠兰
联系电话:0512-63497711-836
联系传真:0512-63497733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518号
邮政编码:215200
电子邮箱:ir@kingflower.com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完成会议登记后,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身份证明,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9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30天结构性存款【NSU00215】、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4525期
● 本次赎回金额:17,700万元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2021年5月22日,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21年6月7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7,700万元分别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30天结构性存款【NSU00215】、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4525期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2021年7月7日公司已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17,700万元,实际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49.27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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