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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08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4,449,89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1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07号)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3,81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8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陈银河、李仁莉、上海演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演若投资”)、上海演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演智投资”)、上海演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演惠投资”)5名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合计为84,449,890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上述股东股票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7月13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8年7月1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52,473,98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8,12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4,353,984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东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合计29,904,094股的股份,已于2019年7月15日上市流通。

  2020年1月7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股份登记,共计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226.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2,473,984股增加至154,736,984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部分合计565,750股已于2021年1月7日上市流通。

  2021年3月1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共计向11名发行对象发行9,747,452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4,736,984股增加至164,484,436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64,484,43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8,589,84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5,894,592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5位股东承诺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陈银河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演智投资、演惠投资、演若投资的合伙份额,也不由发行人、演智投资、演惠投资、演若投资回购本人所持股份和合伙份额。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以下统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持有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如超过锁定期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公司股东李仁莉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以下统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如超过锁定期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公司股东演智投资、演惠投资、演若投资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所持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以下统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限售股解禁的5位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密尔克卫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密尔克卫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密尔克卫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4,449,89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13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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