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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4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7月8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714.5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6月21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已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情况具体如下:

  1、授予日:2021年5月28日(首次授予日);2021年6月21日(暂缓部分授予日)。

  2、授予数量:共计3,714.5万股。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83人(含董事苏严),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公司董事苏严先生在首次授予日2021年5月28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因此董事会决定暂缓首次授予苏严先生限制性股票共计10万股,在相关授予条件满足后再召开会议审议苏严先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截至目前,苏严先生的限购期已满,并且满足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全部授予条件。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以2021年6月21日作为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苏严先生授予1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上述授予人数含董事苏严先生。

  4、授予价格:10.01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由于拟授予的625名激励对象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高级管理人员及31名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名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减少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

  因此,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25名变更为583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65万股变更为3,714.5万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6个月。

  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授予,则限售期分别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授予,则限售期分别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额外限售期:

  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所有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8号):

  截至2021年6月28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李宏、杜军等58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37,145,000.00元,新增实收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00%。

  (一)李宏、杜军等58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于2021年6月28日前将限制性股票投资款人民币371,821,450.00元缴存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台州临海市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19930101040058787账号内。其中人民币37,145,000.00元作为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34,676,450.00 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二)公司已于2021年6月28日以第SA0100007013号记账凭证入账。公司变更后累计实收股本为1,491,754,764.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0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人民币37,145,000.00 元,占股份总数的2.4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人民币1,454,609,764.00 元,占股份总数的97.51%。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7月8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7月8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3,714.5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2021年7月8日,公司授予登记前后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上述表格中的股份总计与验资报告中的总股本存在差异是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在公司验资报告出具日(2021年6月29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2021年7月8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事宜新增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4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1,821,450元。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5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34.46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33.85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年7月13日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公开发行1,842.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4,26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并于2020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海转债”,债券代码“110076”。

  “华海转债”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日,转股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5月6日至2026年11月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4.6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华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4.66元/股调整为34.4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1号)。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62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065万股,拟授予价格为10.21元/股。

  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以2021年5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021年6月21日为暂缓部分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0.01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授予价格由10.21元/股调整为10.01元/股)。

  在实际授予登记过程中,由于拟授予的625名激励对象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高级管理人员及31名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名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减少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总量由4,065万股调整为3,714.50万股。

  2021年7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实际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3,714.50万股,登记日为2021年7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4号)。

  根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华海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因此,“华海转债”此次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华海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公告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华海转债的转股价格依据上述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的调整公式调整,即此次调整前转股价P0为34.46元/股,增发新股价A为10.01元/股,每股增发新股率k为2.55%(37,145,000股/1,454,609,938股,以2021年7月8日的总股数1,454,609,938股计算),因此华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目前的34.46元/股调整为33.85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13日起生效,华海转债于2021年7月12日停止转股,2021年7月13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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