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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1-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7月1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正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袁晓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张久龙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李光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淳国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和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补选独立董事张亚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独立董事唐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独立董事王淳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调整独立董事李光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授权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以下“花园制水”)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花园制水在使用期限和投资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要求的产品。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被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1- 050)》。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众新能源”)对其参股公司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深能爱众”)不超过人民币4850万元的贷款事项按照持有深能爱众35%的股权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97.5万元,担保期限为确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爱众新能源对深能爱众的担保是为了保障工程完工后资金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51)》。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1-04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8日发出书面通知,7月1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实有监事5名,参与表决的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位监事通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该议案,认为公司授权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1-050)》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众新能源”)对其参股公司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限公司(“深能爱众”)不超过人民币4850万元的贷款事项按照持有深能爱众35%的股权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97.5万元,担保期限为确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认为爱众新能源是为了保障深能爱众正常运营需要,为其贷款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且属于续借资金类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51)》。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7 月 14 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1-05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13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会议同意授权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制水”)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并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进行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被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26号)。公司于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4,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瑞华验字【2016】02230072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募集资金用于水、电、气的管网改扩建和偿还银行贷款。

  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增资花园水厂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使用人民币18,75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增资花园制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花园二水厂的建设。

  2019年12月24日,花园制水将该笔增资款存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账号为:22-670101040019080)。

  2020年1月19日,花园制水、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区支行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花园二水厂建设工程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550.82万元,经测算到2021年12月底还将使用人民币5,974.50万元。因此,公司预计2021年花园制水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5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21-016)。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沉淀,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授权花园制水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不得投资于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委托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五) 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

  该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需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花园制水组织并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八) 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补足建设花园二水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资金将被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投资于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现金管理的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规范地开展现金管理活动,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工作。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等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授权花园制水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授权花园制水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会议同意花园制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认为公司授权花园制水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已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广安爱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1-05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

  公司为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爱众”)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人民币1697.5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7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担保人: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众新能源”)

  2、被担保人: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爱众”)

  3、担保的原因

  深能爱众投资建设深广·渠江云谷地源热泵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7652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2800万元,其余的投资款是向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财务”)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4850万元。2018年6月1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爱众新能源根据持股比例,为深能爱众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额度为贷款总金额人民币4850万元的35%,即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98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深能爱众合计向深能财务申请了人民币4500万元贷款,爱众新能源为深能爱众贷款提供人民币1575万元的担保。根据深广·渠江云谷地源热泵工程完工后资金的需要,为做好到期授信衔接,保证资金链安全,维持深能爱众正常生产运营,深能爱众拟向深能财务继续申请人民币不超过4850万元贷款(年贷款利率不超过6%),属于续借资金类型,贷款期限为2年,仍需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4、担保金额

  深能爱众拟向深能财务继续申请人民币不超过4850万元贷款,爱众新能源按照持有深能爱众35%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爱众新能源为深能爱众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97.5万元,担保期限为确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爱众新能源按照持有深能爱众35%的股权比例为深能爱众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97.5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放区奎阁街道石滨路1号

  3、法定代表人:郑群华

  4、经营范围:分布式能源站、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充电桩、储能、微电网、城市废水、工业废水零排放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售电业务。

  5、与公司的关系:爱众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爱众新能源    52.1%的股权,深能爱众为爱众新能源的参股公司,爱众新能源持有深能爱众35%的股权。

  6、股权结构

  

  7、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能爱众资产总额8138.17万元,负债总额5483.7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483.79万元,股东权益2654.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54.38万元。2020年度深能爱众营业收入166.59万元,利润总额-145.6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11万元。

  三、 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四、 董事会意见

  深能爱众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爱众新能源的参股公司,此次项目贷款是为了保障深能爱众正常运营需要。爱众新能源为其贷款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且属于续借资金类型,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爱众新能源按照持股35%的股权比例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担保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1697.5万元。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该议案。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820.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0291.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6.65%。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1-047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正军先生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对议案进行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董事袁晓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李光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余正军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波女士、贺图林先生、庞山先生、胡建华先生出席会议,罗晓霞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累积投票,普通决议议案,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龚星铭律师  于晗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广安爱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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