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8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巧奖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拟将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2年7月完成。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威帝涞水子公司(以下简称“威帝涞水”,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登记机关注册批准,新公司的业务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暨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公交集团资产管理涞水有限公司拟签署《公交智造产业园入园企业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根据约定拟在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威帝涞水”),威帝涞水将专门作为出资方,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计划用于建设、生产、销售CAN总线系统、主动安全系统(ADAS防撞预警系统)项目实施。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相关人士完成签署《公交智造产业园入园企业战略合作协议》后办理威帝涞水子公司注册事宜。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设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威帝涞水子公司(暂定名)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由公司委派
4.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5.注册地: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开发、生产汽车电子仪表、汽车总线、防撞预警系统、汽车电子、电器、车载计算机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以最终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8.公司股东: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9.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1)董事会:子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人,由公司委派。
(2)监事会:子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人,由公司委派。
10.公司经营管理层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 一人,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在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设立威帝涞水全资子公司,系公司积极把握北京公交集团资产管理涞水有限公司围绕“创智”的建设理念、“高端引领+集群创新”的发展模式、利用独特的“订制式”服务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高端资源集聚,打造“公共交通全产业链”的机遇。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构建互利双赢的战略合作联盟,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全面拓展合作领域。在京津冀一体化政策的机遇下,充分发挥产业领域优势,计划在涞水“公交智造产业园”落地实施该项目,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投资是公司计划中的战略布局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公司长远发展来看,对公司的业绩提升、利润增长将带来积极影响。
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但仍存在因政策、管理及合作方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帝股份”)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2年7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8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5年,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6,500,000.00元(含增值税,下同),实际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人民币193,500,000.0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1,096,606.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403,393.1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47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威帝转债”的议案》,2020年8月31日公司对尚未转股的6,285,000元“威帝转债”全部赎回。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如下: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四、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内容
公司2018年7月27日收到本项目募集资金19,350万元用于本项目建设,项目拟建设期为24个月。本项目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已基本完工达到第一阶段使用状态,现处第二阶段的软件的研发与测试。拟将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2年7月完成。
(二)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车联网车载终端硬件设备,除在实验室实验满足相关标准的性能外,需要经过一个周期的装车路试测试、使用效果分析及各种环境下的负载压力测试并给出解决方案,确保产品批量上线后的一致性及稳定性,提高产品的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质量,公司管理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审慎把握,稳步推进。由于下游客户需求在不断变化,且受新冠疫情影响项目现场调研、测试,因此项目的推进进度有所放缓,资金投入金额不大,后期公司将根据新增市场需求和产品的安装量,继续投入资金进行硬件设备扩容、软件深度开发和升级、数据运维等项目投入,确保本募投项目顺利完成。
五、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2年7月完成。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适当调整“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实施进度没有改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影响预期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七、备查文件
(一)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1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8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刘高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公交集团资产管理涞水有限公司拟签署《公交智造产业园入园企业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根据协议约定拟在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威帝涞水”),威帝涞水将专门作为出资方,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计划用于建设、生产、销售CAN总线系统、主动安全系统(ADAS防撞预警系统)项目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拟将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2年7月完成。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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