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668,401,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分配10,026,027.77元。2020年度不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8,401,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2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四个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7月12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广东广州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厦3层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梅娟、黄德权
咨询电话:020–33971200
传真电话:020–33970189
电子邮箱:000833@yueguigufen.com.
七、备查文件
1、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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