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任后张伟先生仍在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
张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监事会对张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邓仁祥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邓仁祥先生简历
邓仁祥,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出生,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获计算机多媒体应用学位,2004年11月至2007年11月任深圳车博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7年11月起于公司任职,历任公司软件工程师、软件经理、应用软件开发总监,现任公司开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邓仁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23,163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邓仁祥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邓仁祥先生简历
邓仁祥,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出生,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获计算机多媒体应用学位,2004年11月至2007年11月任深圳车博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7年11月起于公司任职,历任公司软件工程师、软件经理、应用软件开发总监,现任公司开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邓仁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23,163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过半数监事推举邓仁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邓仁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10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李宏先生主持。由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红京先生出差,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副总经理李宏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廖春兰、胡永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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