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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5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医疗”)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授信类型为债券投资,授信期限1年。

  ●公司与润达医疗发生的交易构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口径重大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由董事会审核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回避事宜:关联董事吴建民、徐云鹤对公司与润达医疗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非关联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建民、徐云鹤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润达医疗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授信类型为债券投资,授信期限1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润达医疗成立于1999年,为上交所主板上市企业(股票代码:603108),当前注册资本人民币5.80亿元。主营业务为通过自有综合服务体系向各类医学实验室提供体外诊断产品及专业技术支持的综合服务。截至2021年3月末,润达医疗并表总资产109.94亿元,总负债67.58亿元,净资产42.36亿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0.64亿元,净利润1.50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润达医疗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市财政局的一致行动人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下城国投”)控制的企业,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润达医疗属公司银保监和证监口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润达医疗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非关联方的其他借款人的同类授信;公司与润达医疗的授信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润达医疗的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此前公司未给予润达医疗授信额度。由于下城国投及其关联体此前在公司的合计授信额度及实际用信额度已占公司资本净额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合计授信额度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给予润达医疗授信额度事项属银保监口径重大关联交易,需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最终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7月9日,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关联委员徐云鹤回避表决。

  2021年7月1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建民、徐云鹤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向润达医疗提供期限1年、人民币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属于商业银行正常授信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的其他借款人的同类授信条件开展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吴建民董事、徐云鹤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监管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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