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8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华数科”)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发行价格为30.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7,532.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192.0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33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366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700.00万元变更为7,600.00万元,股份总数由5,700.00万股变更为7,60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已于2021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草案)》中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2020年4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1-004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杭州宏华软件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及增资金额: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华数科”)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宏华软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主要用于“年产2,00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8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华数科”)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发行价格为30.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7,532.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192.0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33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36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339.99万元少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91,670.00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7月17日披露的《宏华数科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及影响
上述“年产 2,00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宏华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称“杭州宏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向杭州宏华增资用于该项目的实施,30,000.00万元计入杭州宏华注册资本,新增投资额将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投入。增资完成后,杭州宏华的注册资本由7,700.00万元增至37,700.00万元,公司对杭州宏华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向杭州宏华增资的款项到位后,将存放于杭州宏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对杭州宏华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全资子公司,符合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增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杭州宏华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增资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四、 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杭州宏华软件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7,700.00万元人民币
3、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羊家埭路 7号2区1幢101室(滨富合作区)
4、 法定代表人;金小团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面料印染加工;机械设备租赁;染料制造;染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修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杭州宏华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杭州宏华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年产 2,00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建设。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宏华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宏华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综上,全体监事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该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浙商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 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1-001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2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葛晨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增良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宏华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1-003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8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华数科”)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发行价格为30.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7,532.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192.0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33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36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339.99万元少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91,670.00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宏华数科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宏华数科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宏华数科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 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1-005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8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华数科”)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发行价格为30.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7,532.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192.0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33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36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分配及收益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 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 在实施期间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宏华数科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已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宏华数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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