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或“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年7月22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为:“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灵康药业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修订后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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