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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1-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12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工业园区洛阳利尔三楼会议室。

  9、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9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赵继增为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赵伟为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颜浩为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何枫为董事的议案

  1.05、关于选举郭鑫为董事的议案

  1.06、关于选举高耸为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吴维春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梁永和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张国栋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李洛州为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刘雷为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将与公司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工业园

  联 系 人:曹小超

  电    话:010-61712828

  传    真:010-61712828

  邮    编:10221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92”,投票简称为“利尔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授权           先生 (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单位(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1-042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满,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李洛州先生、刘雷先生二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上述监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四届监事会正常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7日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洛州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曾就职于中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中伟业控股有限公司,历任综合财务部长、审计监察部长等职务,现任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辽宁利尔镁质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监事、青海利尔镁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安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李洛州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洛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雷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至今在洛阳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营销部部长、功能三厂厂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雷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1-041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满,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继增先生、赵伟先生、颜浩先生、何枫先生、郭鑫先生、高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维春先生、梁永和先生和张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维春先生是会计专业人士。吴维春先生、张国栋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梁永和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梁永和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四届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责。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7日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继增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5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冶金工业部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金属学会耐火材料分会秘书长、北京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副会长、武汉科技大学董事会董事、武汉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市昌平区政协委员、昌平区工商业联合会理事,兼任洛阳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泰山高温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马鞍山利尔开元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义马瑞能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洛阳天润晶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海南利尔智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赵继增先生曾获得“国家星火科技进步奖”一项、“部省级科技进步奖”八项、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七项、曾被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评为“全国科技先进工作者”、原冶金工业部评为“优秀科技青年”,并获得“全国耐火材料专业学术带头人”、“中关村科技园区20周年突出贡献奖”、“2009年度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赵继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7,183,872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董事候选人赵伟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赵继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毕业于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MBA、商业硕士;现任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兼任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日照瑞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天津瑞利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海南利尔智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前海众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27,166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继增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赵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颜浩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材料学硕士。现任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兼任天津瑞利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上海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泰山高温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利尔智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颜浩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颜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枫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洛阳利尔中晶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洛阳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历任公司采购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采购中心主任,现任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何枫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何枫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何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2000年加入公司财务部,历任主管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郭鑫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郭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耸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6月入职洛阳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6月至2020年11月任洛阳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高耸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高耸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维春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律师。1995年9月至1996年5月任中京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1996年5月至2001年2月任中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合伙人;2001年3月-2002年2月任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2月-2004年6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专业助手;2004年6月-2006年6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部专业助手;2006年6月-2007年8月任北京奔趋湾投资咨询顾问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8月-2010年3月任北京弘元旭升咨询顾问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今任北京中星博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1月至今兼任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吴维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吴维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永和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9年出生,工学博士,教授,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1985年至今任武汉科技大学教授。梁永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梁永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国栋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7年出生,工学硕士。1982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辽宁科技大学教授,2017年10月至今任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秘书长。张国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国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1-040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洛州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7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满,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李洛州先生、刘雷先生二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上述监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1-039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7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赵继增先生、赵伟先生、颜浩先生、何枫先生、郭鑫先生、高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吴维春先生、梁永和先生和张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维春先生是会计专业人士。吴维春先生、张国栋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梁永和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梁永和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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