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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在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2号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金永先生、邢明先生、涂显亚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届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独立董事陈海鹰先生、段华友先生、韦飞俊先生接替金永先生、邢明先生、涂显亚女士履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选举公司独立董事陈海鹰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公司独立董事段华友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公司独立董事韦飞俊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他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未发生变化。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段华友先生、独立董事韦飞俊先生、董事王兵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段华友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陈海鹰先生、独立董事韦飞俊先生、董事吴开贤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韦飞俊先生;

  3.提名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陈海鹰先生、独立董事段华友先生、董事潘虎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陈海鹰先生。

  4.战略委员会成员:董事长刘海荣先生、董事符人恩先生,主任委员:董事长刘海荣先生。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3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7月26日在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2号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兆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孙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永青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5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7月26日在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2号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兆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孙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李永青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代总经理)刘海荣先生提名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兆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孙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永青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王兆学先生、孙豪先生和李永青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附件:

  王兆学,男,1970年5月出生,海南儋州人,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工程师,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昌江公司副经理,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琼中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三亚海汽运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服务事业部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海南海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海南海汽器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现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服务事业部总经理,海南海聚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孙豪,男,1973年8月出生,海南乐东人,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10月参加工作,200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副总经理、代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总经理(兼),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三亚海汽运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事业部总经理。

  李永青,女,1974年10月出生,海南万宁人,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1997年3月参加工作,202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预算高级主管、副总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兼)。现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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