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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暴雨致保险业估损近百亿元 巨灾险尚不“到位”

  本报记者 冷翠华

  河南汛情牵动人心,险企赔付工作正在进行中。据央视报道,截至7月26日,河南保险业累计接到报案36万件,估损金额92亿元。业内人士认为,最终损失可能还会进一步增加。

  巨灾面前,保险业承担巨额理赔无疑彰显出巨大的社会价值,但同时也给险企经营带来较大短期影响。站在当前时点回顾,业内人士认为,我国的巨灾保险规模还较小,仅有少数地方进行了试点,要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巨灾保险,还有赖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政府、保险公司等各方的共同努力。

  车险损失至少占60%以上

  根据已有报案和估算,此次河南暴雨造成的车险损失至少占保险总损失的60%以上。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类似的城市暴雨中,我国居民的财产损失集中于私家车损失,因此,车险综改明显提升了车险消费者获得的赔付。

  对比来看,据王向楠介绍,2012年北京及周边地区遭遇“7·21”特大暴雨,当年北京车险赔付金额同比提高23%,保费收入仅同比提高15%,车险简单赔付率提高了4个百分点。当前郑州及周边几个地级市的汽车保有量总和与2012年北京及南部几个地级城市的保有量之和相当,考虑到此次暴雨的强度更大,特别是去年9月19日车险综改之后,发动机涉水成了车险的基本保障内容,预计财险赔付将有所增加。

  中怡保险经纪研报指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规模人口聚集,物资集中,工商业活动发达,地下资产增加,“都市内涝型洪灾”已经成为全球气候变迁带来的新型巨灾事件之一。按目前损失估计,此次河南暴雨灾害将进入我国历史上前五大保险损失事件行列。

  怡安再保顾问有限公司大中华区精算分析部负责人符一帆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河南暴雨也让保险业看到一些与历史不同的新兴类风险,比如说地铁及地下商场面临的风险,整体来说,大家对这类风险的认知依然不足。

  巨灾保险多地试点

  巨灾保险制度,一般指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所引发的大面积灾难性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给予保障的风险分散制度。《证券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在我国广东、四川、云南、宁波等地已开展了不同模式的巨灾保险试点,主要以政府为主导,运用保险机制,通过保险进行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但整体来看,我国巨灾保险市场规模依然较小。

  例如,宁波于2014年推出公共巨灾保险,由市财政出资向保险公司购买巨灾保险,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台风、暴雨、洪水等10余种灾害风险保障;此外,根据《2020年重庆保险业社会责任汇编》显示,去年,重庆市巨灾保险为2500万人提供了57.9亿元风险保障,完成洪灾赔付1.29万件,赔付金额达4.5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从长远来看,要让保险在灾害防护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全国统筹不可或缺,要建立范围更广、由多主体参与的风险分散体系。

  宁波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尽管当地试点效果良好,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对巨灾风险的分散性不足,不利于巨灾保险的稳健运营。宁波台风、暴雨侵袭频繁,且城市地域狭小,一次巨灾就可能引发全市受灾,并造成险种经营的剧烈波动,这对保险费率的厘定形成一定限制。

  “从长远看,必须建立一套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巨灾风险分散体系,统筹安排各地区的巨灾风险,使得各地巨灾风险能在更大范围内共同分担。”宁波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此,中再保险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巨灾保险要发挥更好的作用,一是要在国家层面健全巨灾保险的法治环境,包括明确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财税支持政策、专项准备金制度,建立健全巨灾保险与政府救灾的统筹协调机制等;二是要在地方层面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建立起“广覆盖、保基本”的地方财政支持的巨灾保险保障;三是要在行业层面积极宣传,引导居民更好地认识巨灾保险的作用和意义,逐步提升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及能力,加强巨灾保险产品创新等。

  在符一帆看来,我国巨灾保险仍然有广阔的提升空间。以河南暴雨事件为例,我国财险公司购买的巨灾再保保障通常涵盖了财产险及工程险等,但几乎不涉及车损险,因此,本次暴雨损失有较大部分将由财险公司自己承担。他认为,可以将多险种囊括到巨灾再保保障范畴之中,提升再保保障范围及金额,以降低单次巨灾对财险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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