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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高成长债) 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0年7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获准注册的中期票据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即2021年4月9日)起2年内有效。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2021年7月26日-2021年7月27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5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有关公司此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网(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为持续做大做强快递核心主业,保障公司网络稳定、巩固市场份额,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与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沱沱河供应链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目前,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21,103.27万元。

  (2)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鉴于2021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21,103.27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7%,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因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难以罗列披露全部关联人的信息,因此,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为合并口径,包含其控股子公司。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未在2020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6,248.93万元,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标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美香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自有房屋租赁,货物运输代理,销售办公用品,计算机维修,园林绿化工程。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13幢四层E区405室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3月31日,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6,341.08万元,净资产为4,840.84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为647.62万元,净利润为-95.81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立英

  注册资本:66,526.315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物流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搬运装卸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机电设备安装及维修,机电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销售机电设备。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13幢二层F区286室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3月31日,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5,029.44万元,净资产为74,641.11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为35,450.42万元,净利润为-6,694.7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联席董事长陈立英女士担任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此,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美香

  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旅游开发;旅游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承办会展;会务接待;销售:酒店用品、日用百货、装饰材料、工艺美术品;种植:蔬菜、果树;马术、垂钓、射箭、山地车、轮滑、乒乓球(经营场地另设);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大奇山路1088号巴比松度假庄园11幢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3月31日,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23.31万元,净资产为-585.34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为91.20万元,净利润为-208.7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上海沱沱河供应链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沱沱河供应链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治民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搬运装卸;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包装服务。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新农浦银路438号2幢264A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3月31日,上海沱沱河供应链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417.98万元,净资产为154.83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为3,171.40万元,净利润为-16.02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上海沱沱河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联席董事长陈立英女士的近亲属。因此,上海沱沱河供应链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沱沱河供应链有限公司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健,以往支付能力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1)公司向关联方承租房屋/出租房屋设备;(2)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3)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上述关联交易均系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开、公平之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付款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持续做大做强快递核心主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市场化原则开展业务合作、发生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网络稳定、巩固市场份额,上述关联交易均系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开、公平之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总体业务中占比均较小,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经营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快递业务模式特点,当前公司与部分关联方持续开展业务合作,有利于持续稳定公司网络、保障公司网络稳定、巩固公司市场份额,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预计金额是客观、必要的,公司与各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公平条件进行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在上海市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未来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2021年下半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额度进行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沱沱河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21,103.27万元。

  鉴于2021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21,103.27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7%,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涉及的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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