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29日,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729-1号)、《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鄂09执保105号],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关于孝感市高创投资有限公司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武汉分公司一案,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鄂09民初155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案件执行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冻结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7603205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冻结。冻结期限自2021年7月29日起至2024年7月28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6032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本次冻结的股份为7603205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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