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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1-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方微”)于2021年1月6日收到荆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开分公(经)立字[2020]753号),荆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对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立案侦查,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29日,公司收到荆州市公安局出具的《关于对盈方微公司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不予刑事追责的函》,主要内容为:2020年10月19日,荆州市公安局依法对盈方微及相关责任人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立案调查,现已侦查终结。根据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意见,认为刑法规定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只处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对单位不宜刑事追责,且中国证监会已对盈方微违规情况作出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详见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4号)。综上所述,荆州市公安局只对本案件相关责任人的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情况移送起诉,对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情况不予刑事追责。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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