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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1-048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与植物肉(杭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科技”)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合作协议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中尚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在短期内不会给公司带来收益,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亦不构成重大影响。签署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杭州科技本着平等、诚信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基于共同打造“中国植物基绿色低碳食品第一品牌”的战略目标,达成战略合作意向。

  二、 交易对手介绍

  1、公司名称:植物肉(杭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55.555554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高松

  4、营业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教育培训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日用百货销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针纺织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箱包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设立时间:2020-03-31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仓兴路1号2幢211B

  7、杭州科技的控股股东杭州帆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双方在涉及到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将就具体事项另行商洽签订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甲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植物肉(杭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二) 合作原则

  1、 合作双方在推进合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符

  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及产业政策。

  2、 合作双方遵循“合作、发展、效率”宗旨,通过双方的努力,实现战略合

  作的高效、优质、快速开展。

  (三) 合作目标

  共同打造“中国植物基绿色低碳食品第一品牌”,围绕植物基食品产业链自上而下全面布局,树立全国植物基食品和蛋白质领域创新应用的广泛影响力,加速构建绿色低碳经济新生态,打造全球顶尖植物基科技研产标杆企业。

  (四)合作内容

  为实现合作目标,双方拟在包括但不限于原料、生产及研发、渠道、品牌及资

  本等方面建立深度合作。

  1、 产品:共同开发以用户为中心的植物基新消费产品矩阵;

  2、 品牌:基于合作目标,双方进行品牌联名或新品牌打造,乙方注入新媒体及品牌运营管理团队,负责对合资新品牌进行一站式品牌战略卡位、内容营销、电商闭环及精细化运营,甲方注入国内营销中心市场团队,负责多场景专业化品牌宣传,共同增强品牌核心竞争力;

  3、 原料:乙方为合资研产基地提供原料生产技术及研发团队,甲方提供生产原料并共同为合资新品牌产品研发专属原料产品及生产技术;

  4、 渠道:乙方基于在全媒体渠道矩阵方面的成熟经验为合资新品牌提供精准线上新零售渠道,甲方基于过往多年的积累为合资新品牌提供完善的全渠道营销网络;

  5、 供应链:以未来共建研产基地等深度绑定合作模式为支点,双方合作整合上下游形成强竞争力的供应链体系;

  6、 合资:双方合资成立植物基产品新品牌,共同寻找并在条件优异的地区建设产能覆盖全国的研产基地,乙方负责提供研发技术专利及团队、运营管理团队,甲方负责落地研产基地项目地土地、厂房及生产研发设备等资产;

  7、 资本:为实现合资新品牌的资本化,双方可投入资本助推快速发展。

  五、 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作协议仅为初步合作意向,暂不涉及具体项目及具体内容的约定,因此目前尚无法预测此次合作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如此次合作事项能顺利展开,将为公司带来正面影响,提升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六、风险提示

  本战略合作协议系签约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指导性文件,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杭州科技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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