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21-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均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YPERLINK http://www.cninfo.com.cn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2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江宁荟枫酒店5楼一号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6日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庆财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72,507,3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3.229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56,612,2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517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895,0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25%。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625,0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1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29,9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86%;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895,0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25%。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庆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方案概述
2.1.1标的资产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1.2交易对方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1.3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1.4标的公司过渡期损益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2.2.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2.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2.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2.4发行股份的数量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2.5锁定期安排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2.6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2.7上市安排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2.8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2.9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2.10业绩补偿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41,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41,1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492%;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065%。
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5、《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议案》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2、《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3、《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4、《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5、《关于批准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6、《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7、《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8、《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772,34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66,148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443%;反对158,881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1-19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会议统计结果,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票数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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