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雅博 公告编号:2021-051
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枣庄中院”)已于2021年4月25日裁定受理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博股份”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后移交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以下简称“市中区法院”),市中区法院于2021年5月6日指定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和《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公司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推进各项重整工作,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进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重整进展情况
(一)雅博股份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年6月18日9时30分釆取网络方式召开,1061家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主要议程包括管理人作重整期间阶段性工作报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等,不涉及表决性事项,会议情况详见管理人于2021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结合雅博股份的实际情况,市中区法院确定雅博股份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债权人未在前述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截至2021年7月29日下午4时,共计1186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总计人民币1,585,224,429.58元。经审查,管理人已经初步审查确定债权金额 506,616,964.44元。
二、 风险提示
(一)2021年4月25日,枣庄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二)因公司部分债务出现逾期,部分债权人申请冻结了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三)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公司重整进展。管理人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 年 7 月 30 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雅博 公告编号:2021-050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蔡甸区侏儒街军山外垸晶晶养殖基地钢构车间项目工程尚未施工,结算后工程总金额、工期及施工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双方未按合同协议书履行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总金额为29,579,093.97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3.59%。项目顺利实施完成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裁定受理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后移交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以下简称“市中区法院”),市中区法院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指定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重整工作。2021年5月13日,市中区法院批复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许可管理人聘任公司的原经营管理团队负责重整期间经营管理事务。近日,公司向管理人报告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三义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与武汉识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双方就蔡甸区侏儒街军山外垸晶晶养殖基地钢构车间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现就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合作签署概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三义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三义”)于近日与武汉识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识源生态”)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双方就蔡甸区侏儒街军山外垸晶晶养殖基地钢构车间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1、工程名称:蔡甸区侏儒街军山外垸晶晶养殖基地钢构车间项目
2、工程地点:武汉市蔡甸区
3、合同总金额:29,579,093.97元(大写:贰仟玖佰伍拾柒万玖仟零玖拾叁元玖角柒分),该总价为暂定总价,含9%增值税,固定单价不变,按实结算。本工程造价竣工结算的相关约定。
上述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未达到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标准。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识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4MA49R8U37M
法定代表人:黄永江
成立日期:2021-05-08
注册地址:武汉市蔡甸区侏儒山街侏儒村蝙福垸29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休闲观光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蔬菜种植;花卉种植;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按照《合作协议书》约定,预付款为钢结构合同总金额的30%,双方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深圳三义进场后,向识源生态支付劳务保证金300,000.00(叁拾万元整),识源生态开具正式发票,劳务保证金在第二月进度款中返还。根据上述合同协议书约定公司认为该交易对手方履约可能性较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蔡甸区侏儒街军山外垸晶晶养殖基地钢构车间项目
2、工程地点:武汉市蔡甸区
3、工程承包范围:主要车间的土建和钢结构工程,土建工程包括“公猪车间(1座)、后备车间(1座)、妊娠车间(1座)、产仔车间(1座)、保育车间(2座)、育肥车间(8座)”,钢结构包括除上述土建的14个单体外还包括隔离车间(1座),包工包料、含税(税率9%);
未含项部分:土建不含附属房及其他建筑(沼气发电房、配电房、更衣消毒室、场区道路、围墙),钢结构不包括防火涂料;不包括施工配合费、检修爬梯、吊顶、资产归档费、转运费、临建设施、施工水电费等。
4、合同总金额:29,579,093.97元(大写:贰仟玖佰伍拾柒万玖仟零玖拾叁元玖角柒分),该总价为暂定总价,含9%增值税,固定单价不变,按实结算。本工程造价竣工结算的相关约定。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识源生态具备施工条件,所有相关手续合法合规后,通知深圳三义在14个工作日内进场,如本合同未能在此日期前签订并深圳三义未能收预付款,开工日期及完工日期相应顺延。合同工期、施工进度及竣工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违约责任
1、识源生态责任:识源生态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按照日千分之五向深圳三义支付违约金,且深圳三义有权停止施工,识源生态根据深圳三义现场施工人员数量按照450元/人·天的标准,向深圳三义支付停工窝工损失。识源生态补齐所欠款项,且按照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和停工窝工损失后,深圳三义开始复工,其停工引起的工期相应顺延。
2、深圳三义责任:因深圳三义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竣工日期或者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且不具备本合同约定的顺延工期的情况,应当赔偿由此给识源生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总金额为为29,579,093.97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3.59%。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工程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蔡甸区侏儒街军山外垸晶晶养殖基地钢构车间项目工程尚未施工完成,结算后工程总金额、工期及施工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双方未按合同协议书履行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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