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华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元新能源”)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所属控股公司三峡电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电能”)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合作开发新能源项目。双方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模式,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发挥各自体制机制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政策,加快公司向新能源领域转型与发展,充分利用三峡电能总体优势、专业技术优势和公司资源优势等,加快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实现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和绿色低碳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合作双方的框架性和意向性约定,尚具有不确定性,后续所涉及的具体合作项目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021年7月29日,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华元新能源与三峡电能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合作开发新能源项目。双方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模式,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发挥各自体制机制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
一、合作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峡电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68号时代财富中心27层
经营范围:配售电系统开发、建设、设计及运营管理;电力销售及服务;电力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备设施;电动车充电服务;分布式新能源综合利用服务;集供电、供气、供水、供热业务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
三峡电能为国内标杆型清洁能源企业,系经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批准成立,由长江电力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是三峡集团的智慧综合能源核心发展平台和新能源等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业务重要发展平台。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1年7月29日,三峡电能与华元新能源在武汉市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就合作开发新能源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三)签署协议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项目合作协议或合同签署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范围
双方合作范围包括:光伏、风电、智慧综合能源、储能等新能源项目。
(二)合作方式
为加快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双方同意根据项目资源开发具体情况,按照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预收购、并购、参股等合作模式合作开发新能源及智慧综合能源项目。对于收购或并购的标的价格,届时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商定。
(三)合作原则
1、三峡电能发挥央企资金优势、专业技术优势,在项目管理、资金筹措、工程质量、技术标准以及经营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
2、华元新能源发挥资源优势,在项目资源获取、地方关系、指标获得发挥主导作用。
3、华元新能源取得的项目资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三峡电能合作。
4、三峡电能承诺加快内部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开发进度,指定专人配合华元新能源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的协调沟通,以确保项目顺利落地。
(四)协议时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期满即终止,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重新签约。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政策,加快公司向新能源领域转型与发展,充分利用三峡电能总体优势、专业技术优势和公司资源优势等,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加快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实现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和绿色低碳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力争十年内新能源业务超过现有传统能源业务迈出坚实一步。
四、其他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的框架性和意向性约定,尚具有不确定性,具体项目实施尚需签订正式协议或合同,并履行相关的决策和审批等程序。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根据项目合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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