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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债权申报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1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已于2021年6月9日裁定受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泰汽车”)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6月29日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重整管理人,公司已经对相关事项做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和2021年6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2021年6月29日,金华中院发布《公告》,《公告》载明,众泰汽车的债权人应当于2021年7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破产重整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一、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7月30日(即债权申报截止期),共有33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总金额为7,524,709,329.33元。债权金额最终以管理人审查及法院裁定的债权表为准。

  二、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2020年度亏损108.01亿元,2020年末净资产为-44.23亿元。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第(二)项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9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因金华中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2、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 13.3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金华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公司重整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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