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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转让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27      证券简称:中科软         公告编号:2021-03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国投”)于2021年1月21日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海淀区国资中心”)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股份转让协议》”),海淀国投拟将其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11013%的股份协议转让给海淀区国资中心,转让价格为34.99200001元/股,转让价款合计1,5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软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中科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淀区国资中心)》、《中科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淀国投)》。

  二、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收到海淀国投及海淀区国资中心《关于拟协议转让部分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海淀国投与海淀区国资中心已于2021年7月30日就原《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鉴于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现金红利0.55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0.4股),协议转让双方对原《股份转让协议》第5.1条“在过渡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拆分股份、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标的股份的数量及每股单价应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除权除息规则作相应调整”中,关于过渡期间标的股份的具体除权情况作了补充说明。原《股份转让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除权除息规则调整后,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中科软于2021年7月5日实施的权益分派中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发生的除权行为,转让双方按照原《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明确:

  1、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所持中科软的股份数量按照上市公司股份除权比例调整为60,013,717股,占中科软总股本的比例仍为10.11013%,受让方按照调整后的股份数量受让60,013,717股股份。

  2、除权后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共计1,500,000,000元不变,每股转让价格对应调整为24.994286元/股。

  3、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在办理标的股份转让登记前,完成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四、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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