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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1-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1年8月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荣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为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浙能国际合资设立嵊泗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陈东波、骆红胜、周永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1年8月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春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浙能国际合资设立嵊泗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浙能国际合资设立嵊泗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江新能”)拟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在嵊泗设立合资公司,其中浙江新能以人民币20,400万元认购该新设公司20,400万元注册资本,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51%。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在未来实际经营中,拟设立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此,本公司将遵循积极、谨慎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全力拓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浙江新能拟与浙能国际在嵊泗设立合资公司,其中浙江新能以人民币20,400万元认购该新设公司20,400万元注册资本,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51%。

  本公司与浙能国际的控股股东均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能国际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拟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能嵊泗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云龙路8号608室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调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策划、管理咨询服务;供售电服务;能效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渔业养殖(具体以营业执照载明内容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治理架构:纳入浙江新能管控体系,由浙江新能并表

  拟设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14楼1405室

  注册资本:4,131,640,995.00港元

  成立日期:2004年8月11日

  经营范围:煤炭、燃料油及天然气等能源进出口贸易,海外投融资业务

  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00%,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40.00%

  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浙江新能与浙能国际的控股股东均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二) 主要财务数据

  经天健(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能国际资产总额294.26亿港元,净资产92.01亿港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3.83亿港元,净利润6.26亿港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新设立公司,其中浙能国际以美元货币出资的应以出资日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每1元出资额的认购价格为1元,同股同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交易可促进本公司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在未来实际经营中,拟设立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此,本公司将遵循积极、谨慎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风险防范与控制。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与浙能国际全资子公司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存在融资租赁业务。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融资租赁款、费用化利息及服务费、资本化利息及服务费合计96,656,153.73元。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东波、骆红胜、周永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与浙能国际合资设立嵊泗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八、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海洋科技”),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新能”)持有其20%股权。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0.7亿元

  ● 累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担保):无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推进项目建设,保障项目所需资金,经与金融机构协商,公司拟为舟山海洋科技融资按照20%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0.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8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洋山镇府前路1号2楼

  法定代表人:许峰

  注册资本:14,684.29万元

  经营范围:水产品的养殖、加工、储运与销售;水产品养殖试验与科学研究;水产品养殖技术服务、咨询、转让;农资生产销售;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电力生产销售;现代旅游产业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舟山海洋科技资产总额14,216.48万元,负债总额294.42万元,净资产13,922.07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7.56万元,净利润5.0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舟山海洋科技总资产15,404.96万元,总负债2,170.85万元,净资产13,234.11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73万元,净利润9.5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舟山海洋科技融资按照20%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0.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8年。同时舟山海洋科技以《大洋山生态高效养殖暨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基地项目水产养殖棚承包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及其他款项作为反担保物向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舟山海洋科技融资按照20%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0.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保障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推进项目顺利建设。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公司也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以外,公司无为各控股、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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