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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关于更换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原证券原委派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白凯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中原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张燕妮女士接替白凯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不影响中原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战晓峰先生和张燕妮女士,持续督导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4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张燕妮女士的简历

  张燕妮女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九部业务董事,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经负责或参与四方新材(605122)、何氏眼科(在审)等IPO项目,以及爱慕股份(603511)等多个IPO项目的尽职调查和辅导工作。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9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巴南支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200,627,074.08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协定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按日计息,按季结息。

  ● 履行的审议程序: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5月18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7号)《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签订的单位协定存款为存款类产品,不涉及资金投向。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公司本次与农行巴南支行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协议是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存款利率,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额度的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产品期限为不定期,募集资金可随取随用,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再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最后,公司将实时跟踪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内股份制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288),与公司、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48,696,797.17元,本次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6.80%。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存款利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5月18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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