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文件《关于收回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师市财办[2021]1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兵团财政局兵财会[2021]20号文件要求,请于2021年8月5日前将2011年至2013年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1,123.34万元缴回师市财政局,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公司于2011年和2012年分别收到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预算资金963.00万元和2,391.00万元,经财政部核实,其中对用流动资金贷款申请获得的1,123.34万元贴息资金予以收回。
公司收到上述资金时全部计入“递延收益”科目,截止到2021年7月底,应退回资金累计摊销6,717,057.80元。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按照通知要求,已退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1,123.34万元,预计调减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6,717,057.80元。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