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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回中央财政贴息预算资金的 公告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文件《关于收回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师市财办[2021]1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兵团财政局兵财会[2021]20号文件要求,请于2021年8月5日前将2011年至2013年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1,123.34万元缴回师市财政局,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公司于2011年和2012年分别收到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预算资金963.00万元和2,391.00万元,经财政部核实,其中对用流动资金贷款申请获得的1,123.34万元贴息资金予以收回。

  公司收到上述资金时全部计入“递延收益”科目,截止到2021年7月底,应退回资金累计摊销6,717,057.80元。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按照通知要求,已退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1,123.34万元,预计调减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6,717,057.80元。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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