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9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橡胶谷橡塑新材料大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张必书先生,独立董事许春华女士、刘树国先生、董华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晓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茹、徐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

  附:李吉庆简历

  李吉庆,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审计师。曾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前身)监事会主席、证券事务代表、资本规划部部长,山东赛亚检测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本运营中心总经理,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沈阳煦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沈阳亨通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李吉庆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91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有成员2人,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提名委员会应由3人组成。为更好的保障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顺利开展相关工作,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于2021年8月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补选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4人),会议由袁仲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补选李吉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吉庆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6日

  附:李吉庆简历

  李吉庆,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审计师。曾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前身)监事会主席、证券事务代表、资本规划部部长,山东赛亚检测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资本运营中心总经理,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沈阳煦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沈阳亨通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李吉庆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