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1、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合计减持30,389,354股是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合计被动减持56,722,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公司已履行相关提示义务,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跟进被强制执行进展,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03,622,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1%。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泰禾投资函告,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敏女士的函告,获悉泰禾投资及黄敏女士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期被司法强制执行而导致合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0,389,354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情况
(一)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基本情况
1、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基本情况
(1)以上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二级市场购买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且均为无限售股。
(2)相关股东的履约能力、追加担保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03,622,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1%。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泰禾投资函告,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如下:
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前,泰禾投资已累计被动减持26,333,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和2021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号、2021-025号)及《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号)。
3、股东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被强制执行减持的原因
(1)泰禾投资本次被强制执行减持17,212,100股公司股份的原因
泰禾投资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证券”)合计质押了6,800万股(办理质押时为3,400万股,历年权益分派送转后目前为6,8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7-191号)。
由于上述质押股票融资违约,法院要求申万证券协助将泰禾投资持有的68,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变现,变现所得款直接划至指定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万证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司法处置泰禾投资持有的43,545,341股公司股份(含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17,21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5%。
(2)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敏女士本次合计被强制执行减持13,177,254股公司股份的原因
泰禾投资作为担保人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而涉诉,而黄敏女士为泰禾投资在该案诉讼程序中提供了担保,现因主债务人未履行相关还款义务,法院依债权人申请,要求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敏女士履行担保义务从而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3,177,254股,其中,通过司法扣划泰禾投资持有的11,362,614股公司股份至债权人名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司法处置泰禾投资持有的14,640股公司股份、黄敏女士持有的1,800,000股公司股份。
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合计减持30,389,354股是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合计被动减持56,722,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公司已履行相关提示义务,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跟进被强制执行进展,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后,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03,622,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1%。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泰禾投资函告,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泰禾投资及黄敏女士的函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敏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合计被动减持56,722,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公司已履行相关提示义务,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跟进被强制执行进展,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503,622,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1%(详见公司2021-062号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泰禾投资函告,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敏女士的函告,获悉泰禾投资及黄敏女士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期被司法强制执行而导致合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0,389,3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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