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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8月10日,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硕世生物”)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白星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白星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且其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二、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昌久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昌久先生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附件:白星华先生以及张昌久先生简历

  白星华,男,1979年5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 2011年1月,历任烟台正海电子网板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技术员、生产线领班、生产部工艺主管、技术部项目投资经理,正海集团企业发展部高级管理主管。2011年 1 月至 2019 年 10 月在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至今担任硕世生物副总经理。

  白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昌久,男,1979年6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1年07月至2004年03月任烟台正海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4年04月至2006年10月任正海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2006年10月至2007年12月任芜湖正海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7年12月至2009年02月任烟台海利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9年02月至2015年03月任烟台正海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2015年03月至2021年07月任烟台正海合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张昌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5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硕世生物”)董事会于2021年6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吴青谊先生的辞呈,吴青谊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议案》以及《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补选公司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白星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补选董事事宜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刘中华先生(简历附后)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11日

  附件:白星华先生以及刘中华先生简历

  白星华,男,1979年5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 2011年1月,历任烟台正海电子网板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技术员、生产线领班、生产部工艺主管、技术部项目投资经理,正海集团企业发展部高级管理主管。2011年 1 月至 2019 年 10 月在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至今担任硕世生物副总经理。

  白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刘中华,男,196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3年至1998年任泰山医学院教师;1998年至2001年于西安交通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2001年至2005年于西安交通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2005年至2010年任职于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2008年至2009年在美国纽约血液中心以及洛克菲勒大学艾伦?戴蒙德艾滋病研究中心合作交流研究;2010年8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技术总监、副总经理。

  刘中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5.44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6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拟扩大公司经营范围,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汽车新车销售”,本次变更主要涉及移动方仓实验室以及移动检测车的销售,该事项最终工商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公司原经营范围:

  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租赁、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商务信息咨询、日用百货、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化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

  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租赁、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汽车新车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日用百货、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化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7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8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188号10号楼二楼上海分公司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6日

  至2021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二)登记地点: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1号G19栋3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300

  传真:0523-86201617

  联系电话:0523-86201531

  邮箱:sssw@s-sbio.com

  联系人:周进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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