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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1-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永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1-058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精密”、“公司”、“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8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3,294,85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0元,共计募集资金289,225.5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86,875.5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50.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6,395.39万元(不含税金额)。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金额系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6,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购买结构性存款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实施各项募投项目的各全资子公司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盐都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情况。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不超过8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决议有效期内8亿元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购买结构性存款5,000.00万元。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3.6亿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1-055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部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2021年半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永刚

  二二一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1-057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力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年产40万平方米精细线路柔性线路板及配套装配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1-059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拟增加“年产40万平方米精细线路柔性线路板及配套装配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80号文核准,公司向20名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3,294,85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0元,共计募集资金289,225.5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5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86,875.5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于2020年7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13.21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6,395.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如下:

  

  二、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年产40万平方米精细线路柔性线路板及配套装配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年产40万平方米精细线路柔性线路板及配套装配扩产项目”,实施主体为苏州维信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维信”)。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净额138.14万元。

  (二)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说明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年产40万平方米精细线路柔性线路板及配套装配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变动事项外,其他如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和建设内容等事项不变。

  (三)拟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年产40万平方米精细线路柔性线路板及配套装配扩产项目”的项目建设地址为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塘东路88号,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维信。2021年6月30日,苏州维信通过竞拍方式获得苏吴国土2020-WG-1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1年7月14日与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地块位于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塘东路北侧,毗邻本募投项目建设用地。为了提高投资效率、控制投资成本,促进建设完成后募投项目的有效运营,公司拟将地址“苏吴国土2020-WG-16地块(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塘东路北侧)”增加为“年产40万平方米精细线路柔性线路板及配套装配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

  三、公司拟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年产40万平方米精细线路柔性线路板及配套装配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有助于提高投资效率、控制投资成本,促进建设完成后募投项目的有效运营。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不构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年产40万平方米精细线路柔性线路板及配套装配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充分了解后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年产40万平方米精细线路柔性线路板及配套装配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年产40万平方米精细线路柔性线路板及配套装配扩产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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