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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9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8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建议向下修正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周建华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周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周建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召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8月27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附件:周建华先生简历

  附件:

  周建华先生简历

  周建华先生,生于1964年7月,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统计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曾任杭州市统计局社会处副处长,杭州市统计局工业基建处处长,杭州市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巡视员,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巡视员,杭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杭州市发展规划研究院院长,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0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8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8人,实际参会监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徐飞女士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徐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1日

  附件:徐飞女士简历

  附件:

  徐飞女士简历

  徐飞女士,生于1979年6月,中国国籍,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浙江大学EMBA在读。现任浙江大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钱江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德宏华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杭州诚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华瀚实业有限公司、杭州诚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翰悦酒店有限公司、梁河县大盈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浙江大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1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建议

  向下修正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25号文核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公开发行15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66号文同意,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杭银转债”,债券代码“110079”。

  根据《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杭银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公司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杭银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杭银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7.06元/股。2021年6月18日,公司披露《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银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因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于该日相应调整为16.71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A股收盘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杭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0%(16.71元/股×80%=13.37元/股)的情形,已满足“杭银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为促进“杭银转债”转股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向下修正“杭银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如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杭银转债”转股价格(即16.71元/股),则“杭银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2021年8月27日,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2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根据近期各级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 拟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除携带出席登记相关证明文件外,请提前关注并遵守浙江省及杭州市的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并于2021年8月25日前向公司预先登记。公司将视情况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和检查健康码、行程码及72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按要求配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7日

  至2021年8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和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进行披露。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公司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杭银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二)登记时间

  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8月25日(星期三)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27楼

  (四) 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27楼

  邮政编码:310003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253058、85151339

  传    真:0571-85151339

  (二)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三) 根据近期各级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四)拟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除携带出席登记相关证明文件外,请提前关注并遵守浙江省及杭州市的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并于2021年8月25日前向公司预先登记。公司将视情况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和检查健康码、行程码及72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按要求配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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