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现金管理合计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产品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利”2021年第576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产品期限:35天、184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的相关决策程序、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一、 本次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前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汇利丰”2021年第548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和 “汇利丰”2021年第557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上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二、 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部分自有资金
(三) 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四) 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576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代码:HF215761
(2)产品起息日:2021年8月13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17日
(4)投资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
(5)挂钩标的:欧元/美元汇率
(6)产品资金投向:银行存款,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7)本金及收益支付:银行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本金安全。
2、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1)产品代码:【CSDPY20210474】
(2)产品起息日:2021年8月16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2月16日
(4)投资额度:4,000万元
(5)挂钩标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
(6)产品资金投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
(7)本金及收益支付:银行提供本金和最低收益保证承诺 。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将和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1、2021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上表中2021年1-3月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净额为负数,主要系本期原材料采购同比大幅增长及本期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期末信用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二)本次委托投资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将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地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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