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段华主持,会议对提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因工作原因,董事张剑、张格格授权董事段华出席会议;因工作及疫情原因,董事方浩、独立董事孙广亮、王爱俭、徐浩然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春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与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协议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雪、王彩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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