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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鉴于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民经济呈现稳中向好发展态势,消费市场复苏势头不断增强;同时由于境外新冠疫情的爆发,导致部分外贸订单回流国内,公司由于前期充足的原料皮储备,依托定制化、快速化的研发优势,和多批次、小批量、交期短的产品交付能力,能够满足下游客户的多元化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368.24万元,同比增长87.08%,实现净利润11,584.79万元,同比增长5,439.23%,实现经营性现金流净量额9,829.00万元,同比上升724.44%。

  多元化市场渠道、整合市场资源

  当下互联网销售和直播带货等新零售形式崛起,许多互联网品牌以其新颖的产品设计,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得以快速发展。这部分互联网品牌订单呈现批量小、款式多、订单交期短等特点,为了抓住这部分市场,公司营销中心在互联网品牌的集中区域,通过区域独家经销的模式,整合零散订单资源,借助公司的研发实力和快速的产品供应能力,为客户提供服务,深度发掘市场潜力。

  此外针对下游的品牌客户,公司的客户服务团队以技术和服务作为切入点,与客户建立密切联系,巩固合作基础,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整体的天然皮革材料解决方案。

  引入管理团队,拓展外销市场

  公司通过引入熟悉外销运作的管理团队,借助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原材料批量采购的资源优势、生产平台的规模优势,在外销客户拓展方面持续发力。报告期内,外销比例实现了大幅度的提高。

  推进新项目,有效扩充品类

  天然皮革以天然的皮肤纹路、良好的触感,以及消费者心中对天然皮革奢华、高贵的印象,使得天然皮革制品有着庞大的潜在消费需求。随着流行趋势以及设计理念的转变,在沙发等家具中天然真皮材料的使用越来越多,此外电子产品的包覆材料中也采用天然真皮材料。面对的新的市场机遇,公司凭借技术研发优势,针对不同的产品需求,开发家具用皮革和电子产品包覆用皮革。目前公司家具用皮革和电子产品包覆用皮革已经与下游客户开始小批量的供货。

  双重研发体系,技术引领市场

  为维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满足客户由于快时尚兴起,对新产品快研发周期的需求,公司总部设有技术中心,围绕皮革技术产业化发展的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问题进行研究,指导制革工艺改善,促进绿色环保、节能减排。同时,各事业部均组建有产品开发团队,主要利用收集的市场信息,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开发并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双重研发体系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分别从行业端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新材料的应用,以及产品端时尚性、舒适性、功能性的改善,共同推进科研成果转化,通过技术研发引领公司发展。

  事业部管理,响应市场需求

  公司实行事业部管理后,通过对各事业部总经理充分授权,减少管理层级,加快市场反应速度,满足下游客户订单多批次、小批量、交期快,柔性化供应的需求,同时根据每个事业部的需求配置资源,充分激发事业部的灵活性。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1年8月3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4日上午10: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HARVEST GLORY LIMITED部分股权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HARVEST GLORY LIMITED部分股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7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3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14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苏建忠先生主持,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HARVEST GLORY LIMITED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HARVEST GLORY LIMITED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兴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国际”)以自有资金63万美元受让白志祥先生持有的HARVEST GLORY LIMITED(以下简称“HG公司”或“标的公司”)9%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白志祥(PAI,CHIH-HSANG)

  护照号码:3506*****

  国籍:中国台湾

  白志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HARVEST GLORY LIMITED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注册编号:74592

  成立时间:2016年7月7日

  注册地:萨摩亚群岛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3、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美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白志祥

  乙方:兴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的HG公司9%的股权,以及该等股权所属的一切权益。

  交易金额: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HG公司9%的股权作价630,000美元(大写:陆拾叁万美元整)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受让上述股权。

  支付方式:甲方将目标公司9%的股权转让至乙方名下,并且甲方向乙方交付完整的、合法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以变更后股东名册载明的时间为准)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630,000美元(大写:陆拾叁万美元整),该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自然人仅签字,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次股权受让资金来源为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自有资金。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HG公司与多家国际鞋服品牌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是公司的重要客户,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入股HG公司,能够进一步巩固公司与HG公司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1、关联交易情况

  全资子公司兴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国际”)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厦门分行”)申请500万美元(按照1美元兑6.50元人民币的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3,250万元)的授信,由公司和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共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该笔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2、关联关系

  吴华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之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故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向汇丰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于2021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表决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吴华春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之规定,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吴华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GYE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IMITED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88号英皇集团中心10楼1006室

  注册资本:1,000万港币

  经营范围:投资与进出口贸易

  兴业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兴业国际2020年度及2020年1-6月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向汇丰银行厦门分行申请500万美元(按照1美元兑6.50元人民币的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3,250万元)的授信,由公司和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共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无需就此次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向汇丰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题,有利于全资子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支持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吴华春先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75万港币。

  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提供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公司和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共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无需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的此次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无需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的此次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此举解决了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向申请银行授信的担保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和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8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06〕3 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即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董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1、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泉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招商银行泉州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2、关联关系

  吴华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之规定,上述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所以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于2021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表决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吴华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之规定,上述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吴华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向招商银行泉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招商银行泉州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此次向招商银行泉州分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此次的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关联方此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题,有利于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支持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吴华春先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75万港币。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方董事长吴华春先生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此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董事长吴华春先生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此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此举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吴华春先生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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