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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14: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杜江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2,414,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3,680,000股的60.199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2,413,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98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1.01 选举杜江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2,413,7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9.1429%。

  表决结果:杜江华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2 选举郭雄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2,413,7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5714%。

  表决结果:郭雄志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3 选举罗志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2,413,7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5714%。

  表决结果:罗志敏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4 选举阮佳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2,413,7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5714%。

  表决结果:阮佳林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2.01 选举伊志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2,413,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9.0000%。

  表决结果:伊志宏女士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2.02 选举李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2,413,7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5714%。

  表决结果:李音女士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2.03 选举谢春晓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2,413,7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5714%。

  表决结果:谢春晓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3.01 选举姚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62,413,7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8571%。

  表决结果:姚红女士当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3.02 选举孙丹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62,413,7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5714%。

  表决结果:孙丹丹女士当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41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41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2,41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2,41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2,41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2,41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41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2,41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曾雪荧律师、李梦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21年8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同时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杜江华先生(董事长)、郭雄志先生、罗志敏先生、阮佳林先生

  独立董事:伊志宏女士、李音女士、谢春晓先生

  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杜江华先生(召集人)、郭雄志先生、伊志宏女士

  2、审计委员会:伊志宏女士(召集人)、李音女士、阮佳林先生

  3、提名委员会:李音女士(召集人)、谢春晓先生、罗志敏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谢春晓先生(召集人)、伊志宏女士、阮佳林先生

  三、第三届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姚红女士(监事会主席)、孙丹丹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杨建立先生

  四、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组成情况

  总经理:杜江华先生

  副总经理:罗志敏先生、阮佳林先生

  财务总监:游欣先生

  董事会秘书:阮佳林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李正平先生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654881

  传真:0755-29574277

  邮箱:poco@pocomagnetic.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曾担任公司监事,且职工监事代表人数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五、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离任董事

  第二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单勇先生、居学成先生、彭学武先生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前述三位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作出股份转让相关承诺。

  2、离任高级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罗德平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并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通过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38万股。

  上述离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前述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身义务,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和规范运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公司对前述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与诚挚的谢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当日通过现场通知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经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姚红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姚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6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

  姚红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深圳晶石电器有限公司品质专员;2000年2月至2002年7月,任深圳市翔辰电子有限公司仓库主管;2002年8月至2005年7月,任深圳市海德威电子有限公司工程文控;2005年8月至2013年3月,任浙江亚历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常务主管;2013年4月进入深圳市铂科磁材有限公司,历任品质售后主管、人事行政部主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人事行政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红女士通过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当日通过现场通知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杜江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杜江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杜江华(召集人)、郭雄志、伊志宏

  2、审计委员会:伊志宏(召集人)、李音、阮佳林

  3、提名委员会:李音(召集人)、谢春晓、罗志敏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谢春晓(召集人)、伊志宏、阮佳林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杜江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罗志敏先生和阮佳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游欣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阮佳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阮佳林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一职无异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李正平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附件:相关人员个人简历

  1. 董事长、总经理

  杜江华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7月投资创立东莞市易创电子有限公司;2003年12月投资创立东莞市宇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5年6月,投资创立东莞市易创实业有限公司;2007年7月,投资创立东莞市易创印刷材料有限公司;2011年7月,投资创立东莞市壹泓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9月,杜江华先生创立深圳市铂科磁材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摩码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杜江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72万股,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摩码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0.59万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摩码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高级管理人员

  罗志敏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富金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隶属富士康科技集团)屏蔽材料开发工程师、供应链主管;2008年1月至2009年9月,任深圳市鸿信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9月,任深圳市铂科磁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兼任中国电源学会新能源电能变换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罗志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8.77万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阮佳林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已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0年7月至2006年3月,任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隶属富士康科技集团)金属材料成型技术工程师、手机(NOKIA)制造工厂品质课长、品质经理;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开始任芬兰易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质量经理;2007年9月至2009年9月,任深圳市鸿信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9月,任深圳市铂科磁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州铂科磁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市铂科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河源市铂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任中国电源学会磁技术专业委员会第七届副主任委员,并荣获深圳市后备领军人才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阮佳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48.77万股,通过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4.09万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3.2.7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游欣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会计学双专业。2009年至2020年10月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游欣先生通过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34万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证券事务代表

  李正平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已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正平先生通过深圳市铂科天成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75万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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