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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文科转债”将于2021年8月20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文科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5.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1年8月19日

  3.除息日:2021年8月20日

  4.付息日:2021年8月20日

  5.“文科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8%,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5%,第六年为3.5%

  6.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8月19日,在2021年8月19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年8月19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年8月20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0.8%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9号”文核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公开发行了9,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5,000.00万元。根据《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文科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度付息一次,现将“文科转债”2020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19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简称:文科转债

  2.可转债代码:128127

  3.可转债发行量:95,000万元(9,500,000张)

  4.可转债上市量:95,000万元(9,500,000张)

  5.可转债上市时间:2020年9月11日

  6.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19日

  7.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2021年3月1日至2026年8月19日

  8.可转债利息: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8%,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5%,第六年为3.5%

  9.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0年8月20日,T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0.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3.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出具的《2020年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文科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出具的《2020年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文科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可转债付息方案

  根据《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文科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19日,票面利率为0.5%,每10张“文科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元(含税)。

  对于“文科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4元;对于持有“文科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5元;对于“文科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每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5元,其他债券持有人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年8月19日

  2.除息日:2021年8月20日

  3.付息日:2021年8月20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8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文科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文科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33052661

  传真:0755-83148398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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