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按时出席本次监事会,无缺席监事。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全体监事全票通过,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邢庆超先生主持。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8月18日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8月18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3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1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15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365.19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1,784.81万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0年4月2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第518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9,361.14万元,使用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于2020年4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沧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沧海”)、国金证券与工行海沧支行于2020年7月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1”),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万泰凯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凯瑞”)、国金证券与工行海沧支行于2020年7月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与“《四方监管协议》1”合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定期存单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00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定期存单已获得收益明细如下
三、 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累计人民币22,787.3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1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1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附表1:
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2021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公司代码:603392 公司简称:万泰生物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按时出席本次董事会,无缺席董事。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全票通过,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8月18日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8月18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