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继续秉承以“做精主业,追求卓越,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室内装饰材料企业”为愿景,聚焦于PVC地板的生产和销售,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公司业务的稳定增长。通过保持高质量的产品制造、持续的研发投入、良好的市场维护等手段,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增长。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638.87万元,同比增长43.98%。
报告期内,公司也面临一定的压力与挑战。公司本期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生产成本上升,公司产品涨价存在一定滞后性,结合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090.54万元,同比下降44.99%。
为应对原材料涨价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采取了价格调整措施,与客户进行友好协商,共同分担压力,因产品出口存在回款周期,显现调价带来的作用需要一定的时间。原材料的涨价并未影响公司PVC地板的市场销售,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依旧旺盛,目标市场潜力依旧较大。未来公司将积极展开和落实战略规划,克服原材料涨价和汇率波动带来的阶段性影响,利用好越南海欣的平台优势,提高公司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实现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
二、其他重要事项
1、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已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非独立董事王周林先生、鲁国强先生、王雅琴女士、王淑芳女士;独立董事黄廉熙女士、杨靖超先生、王磊先生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非职工代表监事沈财兴先生、吴佳伟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张李强先生组成。
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并决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7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5)。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2、 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6)。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7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李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5)。
2、 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6)。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上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67元,共计募集资金70,920.7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621.7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4,299.0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53.5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445.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0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连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0月24日与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科技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2个理财账户和1个证券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542,547.01元,使用募集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2,923,433.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797号)。以上资金于2020年11月5日置换完毕。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000万元,公司将按照规定于2022年5月7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资金的额度和权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0。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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