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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共持有本公司412,408,01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82%(按总股本646,208,651股计算)。上述股份来源于IPO前取得的股份338,000,000股、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67,600,000股、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股份6,808,011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福达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9,386,259股(含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6,808,011股,约占总股本1.05%,见注1),合计不超过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减持股票来源:IPO前取得和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股份。

  注1:福达集团持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股份6,808,011股,约占总股本的1.05%。减持此部分股份不受《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上证发〔2017〕24号)的限制。

  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924,17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减持股票来源:IPO前取得和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限制,停止减持股份。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福达集团发来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为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说明:

  福达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9.10-2022.3.9),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9,386,259股(含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6,808,011股,约占总股本1.05%的股份,见注1),合计不超过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减持股票来源:IPO前取得和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股份。

  注1:福达集团持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股份6,808,011股,约占总股本的1.05%。减持此部分股份不受《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上证发〔2017〕24号)的限制。

  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8.25-2022.2.2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IPO前取得和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不超过12,924,17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限制,停止减持股份。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福达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福达集团承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福达集团承诺:在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底价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福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在实际控制人黎福超控制的企业范围内转让不视为减持,股份受让方继续履行福达集团做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及义务。

  4、福达集团承诺,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控股股东福达集团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福达集团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公司代码:603166                     公司简称:福达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年修订)》的规定,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55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848,92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21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5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01,742.2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3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4068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3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0,440.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440.2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720.00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94,430.61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83,686.31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1,161.37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10,744.30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7,311.5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83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1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议存款的累计利息收入3,609.22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无协议存款的利息收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为1,450.8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无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为12,438.5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516.28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92.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830.00万元。此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转入基本户金额0.27万元。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3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4,189,94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37元,共计募集资金290,999,983.17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928,481.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3,071,502.1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143号),上述募集资已全部到位。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83,071,502.10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3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了持续督导关系,并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承接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0年5月2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交行桂林分行签署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公司合资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兴业银行桂林分行、交行桂林分行、浦发银行桂林支行签署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公司与券商及相关银行签署的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此外,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为92.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83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转入基本户金额0.27万元。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7月12日,公司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签署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此次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5年、2020年非公开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3,686.31万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1。

  2、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0万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2。

  (二)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3,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830.00万元。

  截止2021年7月7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三)用2015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2015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3月,公司将原计划投入“公司重型汽车离合器和乘用车离合器升级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000.00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 40 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襄阳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00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7年11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未涉及新增项目,仅对原募投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金额由45,400.00万元调整为35,400.00万元;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金额由7,000.00万元调整为17,000.0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8年6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对“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进行调整:(1)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与Maschinenfabrik Alfing Keβler GmbH共同出资在桂林市设立的合资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2)项目总投资4,800万欧元,其中一期项目公司出资额为800万欧元,约为6,000万元人民币;(3)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从35,400.00万元调整为4,000万元,其中,公司以原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实物出资1,430万元,募集资金现金出资2,570万元;(4)项目名称变更为“大型曲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在该项目变更后,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00.00万元拟分别用于如下项目:①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金额由17,000.00万元调整为20,500.00万元;②投资新建6K(6T)、6L、A15曲轴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③投资新建商用车曲轴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9,000万元;④投资新建乘用车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二期)使用募集资金13,900万元。此外,原募投项目“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595.53万元,在调整为“大型曲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后,拟将原募投项目中的1,430万元固定资产转入合资公司,原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的差额部分1,165.53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19年11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未涉及新增项目,仅对原募投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乘用车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二期)金额由13,900.00万元调整为9,400.00万元;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金额由20,500.00万元调整为25,000.0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3。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附表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3:原募投项目“襄阳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的项目总投资额为6,014.80万元,原拟投入募集资金6,000万元。2017年3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水平,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中5,000万元调整至“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同时暂缓该项目的执行,因而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未计算实际效益。

  注4:“公司重型汽车离合器和乘用车离合器升级改造项目”2019年下半年完工达产,2021年1-6月实现利润总额2,793.15万元,与项目实施前一完整年度2015年度相比,增加了496.27万元,与承诺效益尚有322.27万元差异,原因主要系今年钢板、压盘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及原计划推进的大马力离合器等高端产品的市场开发进度未达预期。

  注5:“6K(6T)、6L、A15曲轴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2020年底完成,2021年1-6月实现利润增加额527.35万元,与承诺效益尚有247.91万元差异,原因主要系该项目2020年底才投产,尚未完全达到产能。

  注6:“商用车曲轴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2020年底完成,2021年1-6月实现利润增加额947.11万元,与承诺效益尚有16.83万元差异,基本达到承诺效益。

  附表2: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3: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3补充说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经于2021年8月6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武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经于2021年8月6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董事7名,2名董事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会。除1名副总经理因出差未能列席本次会议外,其他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福达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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