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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规定,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众医疗”或“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32,257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21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11,368,684.9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026,198.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7,342,486.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21年1月公司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27,850.96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127,850.9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上述事项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981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127,850.96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代码:688607          公司简称:康众医疗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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