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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1-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18日、8月19日、8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18日、8月19日、8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近期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 经公司自查和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18日、8月19日、8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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