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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开展融资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1-06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盈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租赁”)拟与本公司参股子公司佛山盈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盈通”)及其子公司、广东天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枢”)及其子公司发生融资保理业务,本次融资保理业务的额度分别不超过30,000万人民币、7,000万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佛山盈通及广东天枢为公司关联子公司,本事项属关联交易。

  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涉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佛山盈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盈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刘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55FMU700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社区工业园港前路北27号之三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

  公司经营状况:2020年度资产总额127,545.65万元,负债总额65,797.91万元,净资产55,263.40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254,174.02万元,净利润3,322.21万元(经审计)。

  2、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佛山盈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高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卢安锋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职佛山盈通董事,所以宁波租赁与其发生融资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佛山盈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天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天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04月28日

  法定代表人:梁志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4UP1U28K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村慧商路8号之五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风能发电、生物发电的设备及系统、储能系统、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研发、销售、代理和施工;充电站工程、电力工程、充电桩安装工程;研发、销售和代理:机器人、电力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低碳节能产品与能源监控管理平台的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汽车销售和租赁服务等。

  公司经营状况:2020年度资产总额11,352.36万元,负债总额15,425.61万元,净资产-3,933.59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7,195.67万元,净利润-1,690.04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广东天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本公司高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卢安锋先生任职广东天枢董事,所以宁波租赁与其发生融资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广东天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宁波租赁与佛山盈通及其子公司、广东天枢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保理业务,本次融资保理业务的额度分别不超过30,000万人民币、7,000万人民币,在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宁波租赁将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融资利息与保理手续费。

  1、业务类型

  本次保理业务类型为带追索权的融资保理。

  2、保理额度及期限

  与佛山盈通及其子公司融资保理业务额度不超过30,000万人民币,与广东天枢及其子公司融资保理业务额度不超过7,000万人民币;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年内,在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3、融资额度使用

  宁波租赁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佛山盈通及其子公司、广东天枢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融资用途等因素进行审核。经核准后,双方另行签订合同或协议,约定单次应收账款转让的具体数额,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宁波租赁向佛山盈通及其子公司、广东天枢及其子公司支付相应的融资保理款。

  4、保理融资成本

  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5、合作协议生效

  经合作双方有权审批机构批准、双方有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渠道。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双方签订相关协议并参照市场公允价值水平协商确定融资利率,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佛山盈通及其子公司、广东天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分别为5,500万元、3,60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可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系基于双方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融资保理业务发展,提升经营业绩,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1-067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苏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陈培亮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等所有职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股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苏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提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苏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苏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苏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1日

  附件:苏斌先生简历

  苏斌先生,197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2020年10月至今担任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3月至2020年10月历任复星集团能源环境集团执行总裁、总裁,复星创富执行总裁、副总裁等职务;2009年1月至2013年2月历任名立中国成长基金合伙人;2003年3月至2008年12月历任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苏斌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1-068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年1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对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8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3、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二期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名激励对象离职的原因,公司取消其获授股票期权资格,对应取消股票期权数量30万份。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20人调整为118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45万份调整为2,715万份;董事会确定公司二期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12日,并同意公司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2,715万份股票期权。

  4、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166,988,8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90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105,028,996.68元,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9日。

  5、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6月29日实施完毕,经调整,公司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9.45元/股调整为9.36元/股。

  6、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19年7月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现金分红金额316,306,214.60元不变为原则,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137,500股,调整为以3,161,924,646股(公司总股本3,163,062,146股减去已回购股份1,13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35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2日。

  7、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2018年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以及激励对象离职、职位调动等原因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行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激励对象由118人调整为81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有2,715万份调整为1,825万份,行权价格由9.36元/股调整为9.26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议案《关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81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547.50万份,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有1,825万份变为1,277.50万份。

  8、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结束时81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在授予二期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547.50万份予以注销。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由于35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在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根据《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其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共462万份股票期权;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81人调整为46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277.50万份调整为815.50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46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349.50万份,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15.50万份变为466万份。

  9、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0股)3,163,062,1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0日。

  10、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7月10日实施完毕,经调整,公司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9.26元/股调整为9.15元/股。

  11、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时46位激励对象已部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8,200份,尚有3,476,800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根据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在授予二期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获授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3,476,800份予以注销。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职位变动担任监事,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根据《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其第三个行权期共56万份股票期权;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46人调整为40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66万份调整为410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40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410万份,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已授予未解锁股票期权。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年10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19年11月12日,公司通过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19年11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三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三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4、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鉴于5名因个人原因离职,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根据《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其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共128万份股票期权。经上述调整,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249人调整为244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6,509万份调整为6,381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14.30万份股票期权不可行权,根据《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14.3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三期股票期权数量由6,381万份调整为4,466.70万份。

  5、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0股)3,163,062,1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0日。

  6、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7月10日实施完毕,经调整,公司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6.45元/股调整为6.34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修订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7、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8、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在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根据《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注销其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共310.10万份股票期权;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244人调整为231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466.70万份调整为4,156.60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231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1,781.40万份。

  三、本次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7月2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63,086,0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8,976,234股后的3,104,109,7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8日。

  鉴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7月8日实施完毕,依据公司二期、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9.15元/股调整为9.03元/股,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6.34元/股调整为6.22元/股。

  四、本次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且本次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实施完成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对公司二期及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将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9.15元/股调整为9.03元/股,将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6.34元/股调整为6.22元/股。

  2、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实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7月8日实施完毕,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63,086,0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8,976,234股后的3,104,109,7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分别将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9.15元/股调整为9.03元/股,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6.34元/股调整为6.22元/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1-069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1年9月1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存在需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无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苏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列表

  

  四、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出席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号盈峰中心23层

  邮编:528311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信函或传真请注明“盈峰环境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0757-26335291查询。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大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2、会议咨询:

  联 系 人:王妃

  联系电话:0757-26335291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7;投票简称:盈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股份性质(填股数):            股有限售条件股;         股无限售条件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自签署日       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70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注: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5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1-064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下午14: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马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苏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原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陈培亮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股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苏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补选苏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1-065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下午16: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焦万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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