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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55956.SH     债券简称:G19新Y1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制定的《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推行相关工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河北分公司签订2021-2022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情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55956.SH     债券简称:G19新Y1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为天然气年度采购合同。2021年3月31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河北分公司”)签署《2021-2022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约定天然气公司向中石油河北分公司采购天然气,并于2021年8月20日签署《补充协议》,调整7月-10月的合同价格,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根据《补充协议》调整后的合同价格,采购合同总金额将达到特别重大合同的披露标准。

  ●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河北分公司签订2021-2022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批准就本次交易签订补充协议调整7月-10月的合同价格等相关事项,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

  根据《补充协议》调整后的合同价格,采购合同总金额将达到特别重大合同的披露标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的采购标的为天然气,预计年度采购量为20.55亿立方米。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河北分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3)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航空大厦20层

  (4)负责人:王世敏

  (5)经营范围:管理销往河北省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自产、购入和进口的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的销售业务(不含天然气的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的销售代理服务(不含天然气的生产、储存、运输、装卸),天然气管道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合同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2020年向中石油河北分公司采购天然气分别为17.53亿立方米、19.69亿立方米、18.70亿立方米,分别占公司当年采购天然气业务总量的67.02%、60.97%、53.23%。

  三、合同主要条款

  《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体

  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河北分公司

  买方: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三)年合同量:20.55亿立方米

  (四)合同金额:《购销合同》已约定初始采购单价,合同双方可于合同期内6月份、9月份、12月份对下一季度合同价格进行复议。

  (五)付款方式:遵循先款后货原则,实行预付款周期7天、结算周期7天,月末结清。

  (六)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采购合同,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落实上游资源供应量,同时满足下游用户天然气用气需求、保障天然气的稳定供应。本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河北分公司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设的销售分公司,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合同双方均信誉良好,具备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价格、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导致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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