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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91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和批准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92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小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和批准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94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上表生物质能源的销量为合并报表数,子公司东江能源单体销量为35,634.72吨,因环保增塑剂毛利高于出口生物柴油,故公司选择用生物质能源生产成环保增塑剂后销售。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注:生物质能源主要用于母公司环保增塑剂,对外销售3,861.11吨,销售量占比10.84%,主要系技术指标较低的产品,故平均售价较低。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 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半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四、 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近期公司董事会部分董事发生变动,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战略委员会委员:沈健(主任委员)、王艳涛、章金富;

  审计委员会委员:胡旭微(主任委员)、朱狄敏、沈颖川;

  提名委员会委员:蒋平平(主任委员)、胡旭微、王艳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朱狄敏(主任委员)、蒋平平、章金富。

  以上委员任期均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A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50号《关于核准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2016年4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1,835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76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215,796,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182,617,272.70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3105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82,617,272.70元已于2016年4月22日汇入本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账号为56300905001801013431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账号为36107081843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账号为1204075029000058922三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751号《关于核准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2017年11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85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总发行规模为18,500万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17,290万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3105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7,290万元已于2017年11月16日汇入本公司宁波银行嘉兴分行营业部账号为89010122000067201、工商银行桐乡支行营业部1204075029000061716、交通银行桐乡支行563009050018800002581三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A股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261.73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净额144.72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290.00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净额141.17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规定了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保证了三方监管协议的严格履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因项目于2018年已结束,2019年和2020年2021年半年度均未发生任何变化。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2017年11月16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1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济宁嘉澳鼎新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团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规定了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保证了监管协议的严格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截至目前,项目正在建设阶段,尚未投入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2、募投项目的2021年半年度实现效益的情况

  (1)“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2021年半年度实现效益的说明

  本公司对于“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的销售收入、成本予以单独核算,期间费用未予以单独核算。根据该募投项目的收入占本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测算该募投项目应承担的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信用减值损失,其他收益、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支在测试时均不予考虑。由于“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为募投项目,按扣除利息支出后的财务费用再根据收入占比分摊,测算该募投项目应承担的财务费用。经测算,“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2021年半年度实现效益1,976.60万元。

  该项目,由于实际使用资金为10,221.93万元,占承诺投资资金15,018.00万元的68.06%,所以按预计效益3,383.61万元的68.06%即2,302.88万元与实现效益进行比较。

  “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2021年半年度实现效益达到预计效益。

  (2)“年产20,000吨环保增塑剂项目” 2021年半年度实现效益的说明

  本公司的年产20,000吨环保增塑剂项目2021年半年度尚未投产,未实现效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2021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1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A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公司代码:603822                                       公司简称:嘉澳环保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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