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9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号)核准,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5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减承销费人民币66,474,056.6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873,025,943.40元,于2019年10月31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开立的(3602072229201140663)募集资金专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开立的(628872433688)募集资金专户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开立的(999005900510606)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008086_A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8,064,861.46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209,058,9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74,878,063.05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1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6,929,861.63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34,994,723.09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209,058,9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27,948,201.42元。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公司2019年4月24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于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的议案》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检测”)为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和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擎天材料”)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2019年12月,公司及威凯检测与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威凯检测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擎天材料、擎天材料东莞分公司与中信建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威凯(深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深圳”)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增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16号和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16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2021年7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威凯深圳与中信建投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5,050,895.8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008086_A03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与项目资金安排相匹配、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与项目资金安排相匹配、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10,000,000.00元。2021年1-6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投资收益4,744,305.73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1-6月无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代码:688128 公司简称:中国电研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1-026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上午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以现场、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惠芳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中国电研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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