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02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亿利集团持有公司1,346,351,46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6%,累计质押数量1,344,000,000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99.83%;亿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344,000,000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98.85%,占公司总股本的49.07%。
● 亿利集团质押给阜新银行大连分行10,5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系其与阜新银行大连分行办理授信业务而质押,融资用途为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系业务到期后办理续授信业务,后续亿利集团将陆续办理该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以满足给阜新银行大连分行质押总数量不变。
一、 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具体情况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集团”)的通知,亿利集团于2021年8月19日将质押给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阜新银行大连分行”)的649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二、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亿利集团于2021年8月19日将质押给阜新银行大连分行的649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二) 本次亿利集团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质押用途为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 亿利集团质押给阜新银行大连分行10,5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系其与阜新银行大连分行办理授信业务而质押,融资用途为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系业务到期后办理续授信业务,后续亿利集团将陆续办理该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以满足给阜新银行大连分行质押总数量不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亿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备注:公司股份冻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2019-113、2021-032)。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亿利洁能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亿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1,3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2.44%,占公司总股本的26.03%,对应融资余额431, 805万元;亿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将到期(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8,3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4.94%,占公司总股本的32.24%,对应融资余额540,870万元。
亿利集团股票质押业务主要为在银行融资借款提供增信担保,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为营业收入、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亿利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亿利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是亿利集团将所持的649万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后再次质押,未形成新的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产生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也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四)控股股东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亿利集团本次质押融资具体用途为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等。亿利集团具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及资金偿还能力,且本次为在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增信担保,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五) 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 亿利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0116933283H
法定代表人:王文彪
成立日期:2002年2月26日
注册资本:122,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与科技开发;生态建设与旅游开发;物流;矿产资源研发利用;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经营矿产资源和煤炭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石油沥青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煤炭、燃料油、沥青、电线电缆、纸浆、百货、针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五金交电、陶瓷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纺织原料、化肥、电器机械及器材、矿产品销售;粮食及农副产品的购进与销售;纸品贸易;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甘草、麻黄草等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亿利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亿元)
3. 亿利集团偿债能力指标
备注:最近一年数据为2020年经审计数据;最近一期数据为2021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数据。
4. 到期债务及发行债券情况:
截至目前,亿利集团半年内到期债务116.70亿元,一年内到期债务160.29亿元。其中,已发行债券余额33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债券金额0亿元。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5. 亿利集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6. 偿债能力分析
亿利集团债务偿付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经营性的资金流入、资产变现的现金流入和已有银行授信额度的使用及新增的融资性来源等。从目前财务状况上看,现金比率指标相对比较低,主要原因是亿利集团承担国家重要地域荒漠化修复工程,投入较大,周期较长。长远来看,随着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各地政府对生态支持力度加大,工程项目将逐步进入回收期,经营能力逐渐向好,现金流入量也将逐渐改善。此外,亿利集团可利用的融资渠道为银行及其他金额机构授信额度为334.96亿元人民币,可利用融资渠道及授信较多。
目前,亿利集团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性现金流同比增长,长期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不存在债务偿还风险。
(六)最近一年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除上述交易外,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无非经营性往来(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亿利集团目前已存在高比例股份质押。形成的具体原因为民营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时需提供多种方式进行增信担保,股票质押是增信担保品之一。目前上市公司以及亿利集团经营、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平仓风险,同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担保、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可能产生的风险。未来,亿利集团将加大经营力度,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加强精细管理,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不断提升企业实力,更好地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使企业步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51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中国尊”东100米)ELION亿利生态广场一号楼19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过半数董事推荐,董事王瑞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转让所持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与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上述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 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1,346,351,467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亚楠、孙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亿利洁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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