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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续聘任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继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成立于1984年6月,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三十多年以来天圆全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2、54、56号9层南栋

  首席合伙人:魏强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33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270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2020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4,369.93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11,206.31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2,421.32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审计客户9家,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采矿业,制造业,仓储与电子商务,互联网广告传媒和信息技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金融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790.10万元。天圆全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圆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天圆全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天圆全近三年有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小磊,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文君,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知好,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小磊、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文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知好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圆全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和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同时根据年报审计中配备人员、投入时间情况最终确定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圆全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天圆全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文件,于2021年8月5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圆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天圆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天圆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天圆全在2020年为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天圆全为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天圆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请天圆全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圆全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按有关规定支付费用。费用共计80万元,其中: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6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15万元人民币,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4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专家楼四层中型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含授权董事)。公司董事赵兵、李长立因其他公务无法亲自出席,委托董事于福国、谷中和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法律顾问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关志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提名刘明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圆全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按有关规定支付费用,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红一、红二煤矿和选煤一厂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红一、红二煤矿和选煤一厂(含输煤)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84.59亿元,其中:红一煤矿总投资42.40亿元,红二煤矿和选煤一厂总投资42.19亿元,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向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增资8.628亿元。

  6.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赵兵先生、孙力先生回避表决。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通过直租的方式,开展额度不超过12亿元,租赁期限5年,利率不超过4.7%的煤矿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回购部分两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内,按照不超过65%的比例分别回购公司存量债券,每张债券回购价格为票面面值加上一付息日至回购日计算的应计利息。

  8.关于同意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重组工作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重组工作,并根据重组进展情况,就重组具体事项再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重组后,公司可能丧失对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控制权,相应核算办法将会随之发生调整并可能影响损益,最终影响以评估确认为准。

  9.关于部室更名及调整编制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纪检监察室更名为纪检室,投资建设部更名为发展事业部,法务内控部更名为法务合规部,并对部分部室定编定员进行调整。

  10.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拟于近期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01        公司名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5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16时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专家楼四层中型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进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认为董事会《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3.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红一、红二煤矿和选煤一厂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4.关于向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5.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6.关于回购部分两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7.关于同意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重组工作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7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红墩子煤业与深圳京能租赁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京能租赁”)进行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开展过融资租赁业务。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公司尚未与深圳京能租赁签署相关协议;本次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墩子煤业”)拟与深圳京能租赁开展额度不超过12亿元,租赁期限5年,利率不超过4.7%的煤矿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本次关联交易为红墩子煤业正常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深圳京能租赁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深圳京能租赁未发生关联交易,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公司与深圳京能租赁的关联关系

  深圳京能租赁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香港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京能集团持股比例为69.47%,京能香港公司持股比例为30.53%。因此深圳京能租赁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介绍

  (一)深圳京能租赁基本情况

  目前注册资本为100,75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融资租赁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等。

  (二)深圳京能租赁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2020年末,深圳京能租赁融资租赁资产余额31.67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红墩子煤业拟与深圳京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标的为煤矿设备,交易标的以实际租赁设备为准。

  (二)融资租赁利率的确定

  本次融资租赁的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不超过4.70%,低于五年期贷款基准市场利率水平(4.75%)和红墩子煤业双方股东对其的借款利率(5.40%)。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红墩子煤业尚未与深圳京能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协议,公司将在其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后披露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可以满足红墩子煤业项目建设的部分资金需求,有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可以更好地推进红墩子煤矿项目建设;融资租赁利率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

  红墩子煤业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红墩子煤业与深圳京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属于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公允、合理、平等、自愿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市场行为,所有交易价格均为市场公允价格,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兵、孙力均回避表决。会议同意红墩子煤业与深圳京能租赁通过直租的方式,开展额度不超过12亿元,租赁期限5年,利率不超过4.7%的煤矿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与深圳京能租赁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深圳京能租赁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8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回部分两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公司”)根据目前经营及资金情况,拟用自有资金购回部分目前存续的公司债券“14昊华01”和“14昊华02”。

  ● 本次公司购回的公司债券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及时注销。

  一、两期公司债情况介绍

  昊华能源目前发行在外的公司债券共约23.33亿元。其中:

  14昊华01:2015年3月26日发行15亿元,票面利率5.50%,到期日为2022年3月26日。2020年3月26日回售2,600万元,现余额14.74亿元(面值100元/张,共1,474万张);

  14昊华02:2016年1月22日发行15亿元,票面利率5.85%,到期日为2023年1月22日。2021年1月22日回售64,055.20万元,现余额8.5945亿元(面值100元/张,共859.45万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两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内,按照不超过65%的比例分别回购公司存量债券,每张债券回购价格为票面面值加上一付息日至回购日计算的应计利息。

  三、公司债券购回安排

  根据昊华能源母公司目前货币资金情况,昊华能源拟按照不超过65%的比例分别购回公司存量债券。“14昊华01”债券购回量不超过958万张,“14昊华02”债券购回量不超过558万张,合计不超过1,516万张。

  每张债券购回价格:票面面值(100元)加上一付息日(“14昊华01”上一付息日为2021年3月26日,“14昊华02”上一付息日为2021年1月22日)至购回日的应计利息。

  购回完成后,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对购回的债券予以注销。

  本次购回部分两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安排,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实施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9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同意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开展重组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巴彦淖井田资源配置情况

  呼吉尔特矿区巴彦淖井田备案地质储量19.497亿吨。2012年和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办公会分别为京东方科技AO项目配置了呼吉尔特矿区巴彦淖井田2亿吨和7.6亿吨,合计9.6亿吨煤炭资源,其中:根据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煤炭资源配置有关事宜的函》(国土资函〔2015〕14号)规定,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能源”)拥有4.5亿吨煤炭配置资源,鄂尔多斯市淏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拥有5.1亿吨煤炭配置资源。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对巴彦淖井田剩余9.897亿吨煤炭资源进行了配置。分别是:新兴重工内蒙古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重工”)2.09亿吨,内蒙古双欣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欣资源”)持有2.6亿吨,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公司3.22亿吨,双欣能源发电项目持有1.4亿吨,鄂尔多斯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0.587亿吨。

  鄂尔多斯市相关政府部门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为京东方第5.5代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配置煤炭资源的承诺函》(鄂府函〔2011〕255号)关于“京东方能源公司是呼吉尔特矿区巴彦淖井田的唯一开发主体”的内容,要求各资源配置方按照资源配置所占井田比例对京东方能源进行重组。

  资源配置全部完成后,内蒙古自治区要求按期缴纳首期矿业权出让收益。

  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新兴重工和双欣资源外,其他各家资源配置企业均已缴纳了首期矿业权出让收益。自治区政府要求尽快缴纳剩余首期矿业权价款并完成京东方能源重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重组工作的议案》,同意京东方能源开展重组工作,并根据重组进展情况,就重组具体事项再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京东方能源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京东方能源重组完成后,公司可能将丧失对京东方能源的控制权,相应核算办法将会随之发生调整并可能影响损益,最终影响将以重组后的实际情况为准。

  公司将积极关注京东方能源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待京东方能源重组方案确定后,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公司代码:601101                    公司简称:昊华能源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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