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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 年8月23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或其代表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柏鑫主持。本次会议到会及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报备文件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公司2018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3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2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9.1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8,093.4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273.3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0,820.0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9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 第ZF10649《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公司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8号)核准,向胡仁昌等十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92,24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8,5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67.5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6,132.4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 第ZF10893《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司2018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5,439,303.69元,明细情况如下:

  

  2、公司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02,840,138.99元,明细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公司2018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18年10月12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0月15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0月15日公司、子公司宁波海仕凯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6月3日,由于公司聘请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担任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由其承接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方正、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于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海仕凯驱动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与保荐机构瑞信方正、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司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于2020年10月2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司2018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2、公司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详见附表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2018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919.0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 “研发基地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不直接产生效益,随着该项目的实施,该项目效益最终体现在公司研发实力增强、生产技术水平提高等方面。

  2)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项目建设暂未开始启动。

  3)补充营运资金: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及应对市场变化提供必要资金保障,但由于该项目主要用于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公司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29.3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升级扩建项目:项目仍在持续建设中,暂未投产。

  2)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建设暂未开始启动。

  3)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暂未开始启动。

  4)补充营运资金: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金实力,满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增强抵御经济大幅波动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但由于该项目主要用于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7,496,239.56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029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19年3月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报告期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58,00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暂未收到结算收益;截至 2021年 06 月 30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年10月 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中美贸易摩擦以及新冠疫情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层采取了重点发展优势产品的发展策略,“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和“年产 15 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放缓,项目计划建设期延期至 2021 年12 月。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表1:

  

  附表2: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部分实施内容变更详见上述“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附表3: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公司代码:603583                    公司简称:捷昌驱动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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