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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1-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8月24日,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宏图”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使用期限自上次决议有效期结束后十二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7 月 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19年7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5,8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4,072,035.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1,802,964.1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08 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9号),公司于2021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648,348股 ,每股发行价格39.67元,募集资金总额700,109,965.16元,扣除发行费用10,747,328.2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689,362,636.93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501号)进行了验证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6个月以内、6-12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投资产品安全性高,购买产品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

  2021年8月24日,航天宏图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航天宏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本次航天宏图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1-034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宏图”)将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研发项目费用支出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航天宏图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0号),公司于2019年7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5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17.25元,募集资金总额71,58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407.20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64,180.30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8日出具了《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08号)验证确认。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9号),公司于2021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648,348股 ,每股发行价格39.67元,募集资金总额700,109,965.16元,扣除发行费用10,747,328.2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689,362,636.93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501号)进行了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7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于2019年8月3日披露的《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2020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8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于2020年8月25日披露的《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2021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二)2019年9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813,898.42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三)2019年9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0.00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00.00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研发项目费用支出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1年8月24日,航天宏图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1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 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正常资金需求。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航天宏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1-039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王苒先生、王奕翔先生、顾凯先生因职务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廖通逵先生、仲丛林先生、王咏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选举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廖通逵先生、仲丛林先生、王咏梅女士简历参见附件。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廖通逵,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北京大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毕业;2008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廖通逵先生参加和主持国家973、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及北京市科技项目十余项,在空天信息实时智能服务、精准应急服务与指挥调度平台构建以及空天海地大数据融合分析等方面取得了多项技术成果,对公司核心技术体系和主要产品方向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相关成果成功应用于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卫星地面系统建设,担任海洋、风云系列卫星地面系统核心部件研发负责人,获得过国家测绘科技进步一等奖、海洋工程科学技术二等奖等多项奖励。

  二、仲丛林,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具有18年金融市场业务经验。曾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财务顾问。2017年至今任北京文华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王咏梅,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厉以宁贫困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学术研究领域为网络信息时代财务管理、战略成本管理、公司治理理论与实践、信息系统与国际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三十四篇,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二十八项。历任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1-036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宏图”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963,350.6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前述事实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7,648,348股,发行价格为39.67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00,109,965.1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747,328.2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89,362,636.93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501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7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027)。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金额不超过70,011.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36.26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及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对募集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如下调整: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不包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前先行投入金额。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出具了《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A014917号)。

  综上,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为人民币34,963,350.65元,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963,350.6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963,350.6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963,350.6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A014917号)。认为:航天宏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航天宏图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会计师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航天宏图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航天宏图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3、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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