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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1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5月31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已转让电站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2021-077号公告)。

  焦作中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在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时与华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总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由中利集团提供保证担保。

  由于上述子公司股权被转让,公司对其担保变更为对外担保,根据协议约定,在协议签署后,转让方需及时提供融资置换所需的合规文件,受让方自工商变更之日起3个月内配合完成标的公司融资替换及担保解除。

  二、解除担保的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通知,上述标的公司已提前偿还完毕融资租赁负债,华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已解除中利集团向标的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108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铁路电缆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近日与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兰铁路”或“买方”)签署了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国铁集团管理的甲供物资”项目的两份《综合接地地缆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成兰铁路提供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及川南城际铁路自贡至宜宾线的综合接地地缆,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728.83万元。有关合同内容如下:

  一、 交易对方概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5644745515

  法定代表人:付国成

  注册资本:3,18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一楼二单元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9日

  主营业务:成都至兰州铁路的建设和客货运输(筹建);物资供应;服务代理;房地产开发;土地综合开发、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与公司业务及关联关系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成兰铁路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成兰铁路未曾发生过任何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成兰铁路是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旗下的国有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 合同主要内容

  1、 交易双方:

  买方: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主要内容:

  (1) 合同金额:交易双方共签署两份《综合接地地缆采购合同》,合同总额共计7,728.83万元。

  (2) 交货时间及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铁路项目工程结束之日止

  (3) 结算方式:

  ①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

  ② 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相关验收材料及其他单据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买方收到所有的单据,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在到货检查合格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95%的价款。

  (4) 运输: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

  (5) 违约责任:

  ①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0.08%×延迟交货天数。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

  ②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金额×0.08%×延迟付款天数。

  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6)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买卖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①由成都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

  ②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在国家高铁“八纵八横”线路的战略布局中,公司已经持续供货超过30条线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国务院控制的国有企业,公司本次与其子公司成兰铁路合同的签署,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与国铁集团的合作,保持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升公司在铁路电缆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同时有助于公司加快产品转型升级,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向高端市场迈进,提高公司线缆板块的市场竞争力。

  四、 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采购合同,但如受到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综合接地地缆采购合同》(成都至自贡高速铁路)

  2、《综合接地地缆采购合同》(川南城际铁路自贡至宜宾线)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109=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集团”)于2021年8月19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关注函【2021】第30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对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分析和落实,并对《关注函》问询的事项逐一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1、关于你公司披露重大风险事项,请补充披露:

  (1)本次公告所述风险事项与你公司7月29日披露《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相关情况的具体差异,并详细披露新增会计科目的具体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款项明细、交易具体情况等。

  【公司回复】:

  一、差异情况:

  中利集团新增预付账款 9,587.64万元;新增存货 6,159.29万元;新增预收账款10,355.12万元。

  中利电子预付账款调增859.69万元;新增预收账款27,806.41万元。

  其他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新增会计科目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中利集团相关科目

  

  2、中利电子相关科目

  

  (2)请你公司结合相关交易方实际情况,充分论证2020年年度报告中对应收账款坏账、预付款减值、存货跌价等计提是否充分,详细测算上述款项可能面临的坏账损失及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并对前述逾期风险是否给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是否需要修正2021半年度业绩预告进行说明。

  【公司回复】:

  一、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中对应收账款坏账、预付款减值、存货跌价等计提是否充分

  1、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坏账准备计提政策,遵循谨慎性原则,充分地计提了坏账准备,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1)按账龄披露

  单位:万元

  

  (2)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3)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公司制定了较为谨慎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且严格执行,公司报告期坏账政策主要条款如下: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在上述基础上确定的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主要系光伏板块业务形成,其中专网通信业务项目应收账款仅为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2017年11月、2018年2月与其签订协议销售专网通信产品,应收款余额为50,670.90万元,六个月以内10,407.60万元;六个月至一年2,352.00万元;一至二年27,018.60万元,二至三年10,892.70万元,按账龄合计计提减值准备6,295.42万元。上述交易按照合同约定客户应在验收后进行支付货款,经沟通,由于该部分货物客户验收后销售给第三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第三方尚未验收付款,因此客户延迟支付相关货款。该公司是大型国有企业控股,企业主要从事特种通讯系统等高科技通讯设备的研发、生产和经营,为我公司常年合作客户,经查阅其母公司上海电气(证券代码:601727)2020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合并报表反映其净资产6,640,083.40万元、净利润375,817.50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469,619.80万元,表明该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在年报披露时点,公司认为其财务状况正常,信誉较好。因此,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因此,2020年末公司专网通信业务应收账款系由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产生,期末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2、预付款项基本情况

  (1)账龄分析

  单位:万元

  

  (2)专网通信业务预付款项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余额专网通信业务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26,135.27万元,占预付款总额的25.81%,其中一年以内19,175.27万元,一至二年6,960.00万元。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期末余额19,175.27万元,属于2020年专网通信贸易类业务形成的预付款,该预收款项至2021年2月即年报披露前已完成履约义务,故无需计提减值。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期末余额6,960.00万元,系2019年1月15日公司与环球景行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约定中利集团向环球景行销售“量子多网视频会议终端”,总额为7,360万元(期末未结算完成);公司接到订单后,与北京首创签订了采购合同,约定中利集团向北京首创采购“量子多网视频会议终端”,总额为6,992.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北京首创6,960.00万元,在年报披露日前公司尚在与客户环球景行沟通产品的交付过程中,故在年报披露时点不存在资产减值。

  3、存货基本情况

  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2020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度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表中的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余额8,551.03万元,其中光伏组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余额3,080.76万元,线缆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余额5,470.27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无专网通信业务存货,故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上述款项可能面临的坏账损失及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并对前述逾期风险是否给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是否需要修正2021半年度业绩预告进行说明。

  公司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及对专网通信业务的相关进展情况,参考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披露的情况,上海电气对上海电气通讯的应收账款和存货进行大额减值损失的计提,公司结合自身情况,拟对公司涉及的专网通信业务的应收账款、存货等账面余额计提超过50%的资产减值损失。目前,公司涉及专网通信业务的应收账款计50,670.90万元,涉及专网通信业务的存货6,159.29万元,合计56,830.19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总资产3.50%;上述应收账款、存货等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较小,如果计提减值,对公司总资产的影响较小。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线缆板块和光伏板块的业务运营正常。公司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涉及的专网通信业务的营业收入金额67,152.50万元和17,676.32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7.43%和1.96%;公司停止专网通信业务并对该业务进行资产减值计提,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板块的正常运营。

  综上所述,专网通信业务将对公司财务数据产生一定的影响,预计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产生影响,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关于你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请补充披露:

  (1)你公司为中利电子提供担保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担保协议签署情况及主要条款、担保债务具体明细、截至目前债务余额等。

  【公司回复】:

  (一)、公司为中利电子提供担保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并预计 2020 年融资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1月21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参股公司 2021 年融资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担保协议签署情况及主要条款、担保债务具体明细、截至目前债务余额

  单位:万元

  

  (2)若中利电子出现债务违约,你公司可能承担的最大担保责任,以及对你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

  【公司回复】:

  若中利电子出现债务违约,因中利集团对中利电子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若融资机构要求代偿,公司将对上述担保金额有代偿义务,同时中利集团将要求中利电子及部分股东按承诺履行反担保义务。若出现极端情况,某些小股东没有支付能力,中利集团将承担的最大代偿余额义务为扣除具有反担保能力的股东承担反担保义务后的剩余代偿余额, 剩余代偿余额=(截至目前的担保余额10.33亿-中利电子账面资产的预计可回收或可变现净值)*68.14%。

  鉴于此事件的特殊性,当地政府、银行主管部门等已出面协调相关融资机构,拟通过展期等方式化解潜在风险,实现平稳过渡。若出现极端情况,将会导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产生减值、净利润损失,但不会影响公司线缆板块和光伏板块等主营业务的发展。

  3、其他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事项。

  【公司回复】 :

  公司无其他应说明但尚未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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