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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虞纪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祁盼峰先生主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研究决定,通过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上半年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钢铁》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上半年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9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于董事长虞纪群先生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由董事兼总经理周德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部分董事以通讯形式参与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申素贞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属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蔡家文、顾明珠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8月2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74元/股。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份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3,127,400股减少至233,120,4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233,127,400元减少至233,120,400元。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99号公司证券办

  2、 申报时间:2021年8月25日起45天内(8:0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 联系人:公司证券办

  4、 联系电话:0579-88988809

  5、 邮政编码:321100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03995                          公司简称:甬金股份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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